区疾控中心、各预防接种单位:
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目前,我区仍有部分接种点设置不合理,或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要求,现对我区各接种单位进行重新设置与集中整顿。
一、预防接种门诊设置依据及要求
1、主要依据: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及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规范”(陕卫办疾控发〔2019〕25号)。
2、接种门诊设置主要要求:
城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立一个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得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应超过10公里。
接种门诊应设在由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
对设立的接种门诊,推荐1个接种单元每日接种量不超过120剂次,受种者预检与接种间隔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
二、我区目前接种门诊设置情况
全区共40个接种点,其中产科单位7个、犬伤处置门诊1个、预防接种门诊22个,村级接种单位10个。
这40个接种单位中,城区设有2个接种门诊,1个犬伤处置门诊,5个产科接种单位(其中中医院产科暂未开展预防接种工作),7个村级接种点,共计15个(附图1:标注了接种门诊及村级接种点)。西南新区设有1个接种门诊,2个产科接种单位,3个村级接种点(其中草海则村卫生室暂未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共计6个(附图2:标注了接种门诊及村级接种点)。其它各乡镇接种门诊都设在各乡镇卫生院内。
三、接种点设置建议
(一)城区接种门诊设置
1.2019年底前逐步撤消疾控中心接种门诊。
2.城区产科与犬伤处置门诊仍然保留。
3.区人民医院增设预防接种门诊,承担由原疾控中心接种门诊在城区预防接种的作用。
4.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及达到上级要求的服务半径、每日接种针次等要求,在城区原有的7所村级接种点所在地设立由政府主导的预防接种门诊。
不废除现有的村级接种点,采取在现有的接种点处,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派人员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法人为相应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法人。成立如城关卫生院第一、第二接种门诊。
(二)西南新区接种门诊设置
1.白界卫生院接种门诊、辖区内的产科接种门诊继续保留。
2.在原有的3所村级接种点所在地设立由政府主导的预防接种门诊。
同样不废除现有的村级接种点,采取在现有的接种点处,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法人为相应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法人。如成立白界卫生院第一、第二接种门诊。
(三)其它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设置
继续保留其它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现有的设置。
榆林市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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