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6 10:47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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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8-26 10:47:42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1编制依据

1.1调整说明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19〕9号)文件精神,我区组织财政、扶贫、发改、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对2019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年度整合资金情况

2018年我区共整合涉农资金28511万元(中央资金15442万元,省级资金6001万元,市级资金5858万元、县级资金1210万元)。共落实扶贫项目636个2851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39个,6950.85万元(水务部门主管的安全饮水项目107个,3849.5万元,水务局其他项目16个,2108万元;交通部门主管的道路建设项目5个,148.17万元;发改局项目8个,801万元;住建局项目1个,12.18万元;财政局项目1个,17万元;扶贫办项目1个,15万元);产业发展项目490个,19868.63万元;其他项目4个,1691.51万元。

1、整合中央资金15442万元,包括: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76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5757万元;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万元;

(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197万元;

(5)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207万元。

2、整合省级资金6001万元,包括: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56万元;

(2)农业专项资金1013万元;

(3)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86万元;

(4)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446万元。

3、整合市级资金5858万元,包括:

(1)市级精准扶贫专项资金3610万元;

(2)生态建设绿化资金71万元;

(3)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60万元;

(4)精准扶贫(苹果产业)专项资金1600万元;

(5)畜牧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

(6)农村安全饮水市级配套资金307万元;

(7)其他80万元;

4、整合县级资金1210万元,包括:

(1)县级专项扶贫资金1210万元;

(二)2019年年初方案报备项目情况。

2019年年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方案25441万元(中央资金14131万元,省级资金4342万元,市级5516万元、县级1452万元)。共落实扶贫项目374个,2544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5个,362万元(交通局项目4个,154万元;发改局项目1个,208万元);产业发展项目369个,24826万元(农业局项目224个,9535万元;畜牧局项目17个,900万元;科技局项目19个,100万元;发改局项目8个,9615万元,扶贫社项目66个,1156万元,财政局项目9个,1232万元;扶贫办项目23个,2228万元;水务局项目1个,30万元;发改局项目2个,30万元);项目管理费253万元。

1、整合中央资金14131万元,包括: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25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4200万元;

(3)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806万元;

(4)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100万元;

2、整合省级资金4342万元,包括:

(1)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0万元;

(2)省级农业专项资金1602万元;

(3)水利发展专项资金740万元;

3、整合市级资金5516万元,包括:

(1)市精准扶贫专项资金3600万元;

(2)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2万元;

(3)精准扶贫(苹果产业)专项资金1554万元;

(4)农村安全饮水市级配套资金260万元;

4、整合县级资金1452万元,包括:

(1)县级专项扶贫资金1452万元。

(三)2019年度年中方案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1)本次调整共调出8类项目,涉及项目212个,11774.08万元。

一是村组道路项目、产业发展项目、互助资金项目因为整合资金规模较年初方案减少,从而调减了部分轻而缓的项目,在年中调整方案中调出。

二是金融扶贫项目、设施农业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项目、产业扶贫园建设项目因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由于地理、气候以及贫困户意愿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在年中调整方案中予以调出。

(2)本次调入11类项目,涉及项目268个,11416.4万元。

一是道路建设项目、电力建设项目、水渠桥涵项目,因为需要弥补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所以列入年中调整方案。

二是安全饮水项目,因为需要弥补安全饮水建设短板,所以列入年中调整方案。

三是种植业项目,因贫困户希望种植农作物、中药材的需求且主观意愿强烈,所以列入年中调整方案。

四是养殖业项目,因需对2019年新增贫困户的养殖产业的扶持,所以列入年中调整方案。

五是林产项目、设施农业项目,因建档立卡贫困户有设施种植蔬菜瓜果以及经济林木的强烈需求,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建档立卡贫困长效脱贫,所以列入年中调整方案。

六是金融扶贫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补贴贷款利息,减轻创业资金压力,所以列入年中调整方案。

七是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根据2019年的种植业及光伏产业等产业设施的整体布局,为这些产业的顺利进行扶持,所以列入年中调整方案。

八是能力提升(培训)由于以前年度没有对乡镇之外的农场进行扶持,弥补对农场贫困户的产业扶持空白,所以列入年中调整方案。

2、调整履行程序。

因上级下达我区的应整合资金与年初制定的整合方案资金总量出现比较大的差异,所以此次依照到位的资金数额及我区脱贫攻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量,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进行了调整。

3、调减情况

(1)村组道路建设项目4个,共计154万元;

(2)产业发展项目85个,共计6784.08万元;

(3)设施农业项目8个,共计1800万元;

(4)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6个,共计1080万元;

(5)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项目10个,共计500万元;

(6)产业扶贫园建设项目3个,共计300万元;

(7)互助资金项目65个,共计786万元;

(8)金融扶贫项目1个,共计370万元;

4、调增情况

(1)道路建设项目41个,共计1246万元;

(2)安全饮水项目76个,共计2598万元;

(3)电力建设项目1个,共计4万元;

(4)水渠桥涵项目7个,共计155万元;

(5)种植业项目18个,共计506.27万元;

(6)养殖业项目2个,共计30.2万元;

(7)林产项目19个,共计931.88万元;

(8)设施农业项目2个,共计620万元;

(9)产业配套基础设施100个,共计5175万元;

(10)金融扶贫项目1个,共计149万元;

(11)能力提升(培训)1个,共计1万元;

5、调整后整体情况

调整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26432.0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716.88万元,省级资金4556万元,市级6427万元,区级资金732.15)。共落实扶贫项目448个,共计26432.0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26个,4211万元(水利局主管的安全饮水项目68个共计2417万元;财政局主管的道路建设项目21个596万元、安全饮水项目8个181万元、水渠桥涵项目3个48万元;发改局主管的道路建设项目3个320万元;扶贫办主管的道路建设项目14个350万元、电力建设项目1个4万元、水渠桥涵项目4个107万元;雷龙湾镇政府主管的道路建设项目3个120万元;赵石畔镇政府主管的道路建设项目1个68万元);产业发展资金项目322个,共计22221.03万元(农业农村局主管的种植业项目120个3285万元、设施农业项目2个710万元、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32个1687万元、能力提升项目20个100万元;财政局主管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30个954万元;畜牧局主管的养殖业项目19个200万元;发改局主管的光伏项目8个10140.15万元、产业配套设施项目1个15万元;扶贫办主管的金融扶贫项目1个149万元、产业配套设施项目20个790万元;林业局主管的林产项目19个931.88万元;水利局主管的产业配套设施项目49个3158万元;项目管理费101万元。)

1、整合中央资金14716.88万元,包括: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71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1300万元;

(3)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03.88万元;

(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042万元;

(5)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1000万元。

2、整合省级资4556万元,包括: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28万元;

(2)农业专项资金500万元;

(3)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28万元;

(4)水利发展专项资金2100万元。

3、整合市级资金6427万元,包括:

(1)市级精准扶贫专项资金3610万元;

(2)精准扶贫(苹果产业)专项资金2500万元;

(3)农村安全饮水市级配套资金317万元;

4、整合县级资金732.15万元,包括:

(1)县级专项扶贫资金732.15万元;

1.2调整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对扶贫试点县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部署安排,顺利实现我区巩固提升建小康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199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的意见》(榆政办发〔2016〕117号)榆林市横山区“十三五”农村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我区于今年3月印发了《榆林市横山区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横政发〔20198),由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整合资金规模较年初方案减少,从而调减了部分轻而缓的项目;二是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由于地理、气候以及贫困户意愿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在本次方案中予以调整,还有为弥补短板而适当调增了部分项目;三是由于省市政策有所变化,列出了整合资金负面清单,调整了部分负面清单内的项目。综上并结合我区实际,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8月2日第5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年初制定的整合方案进行了调整。

1.3调整程序

整合资金项目必须经村级评议、镇级初审、部门主审、县级审批的程序进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由领导小组结合我区脱贫攻坚需求,从库中抽取项目,拨付资金、实施项目。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初计划的项目进行调整,经过专门会议研究,根据调整原因、调整程序来调增或调减项目。项目实施开始,由专人负责督查整合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并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催办、督办,若逾期6个月以上未整改落实,由领导小组收回资金,并告知项目实施部门,收回资金盘活后,重新安排用于脱贫攻坚较为成熟项目,避免整合资金出现结余滞留问题。

2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2.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省、市、区“十三五”规划及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项目和各类规划,以脱贫巩固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提升项目为平台,在坚持“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进一步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资金整合的深度和质量,聚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质量和成效,切实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脱贫不脱责任”“四个不脱”政策精神,助推全区实现同步小康目标,为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2.2主要措施

合理编制规划,搭建整合平台。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结合全区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榆林市横山区“十三五”农村扶贫规划》以及《榆林市横山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科学统筹制定整合方案,聚焦贫困对象,聚焦问题短板,对照提升目标,确定年度实施规划、计划和重点,搭建资金整合平台,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整合办根据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相关部门精心谋划、合理制定具体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各部门组织实施。

实行源头整合,构建分配新机制。严格按照中省市文件精神要求,由财政部门从源头上进行整合,整合中央资金17项,省级资金8项,市级资金11项及区级涉农资金,实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按照“村级申请、乡镇审核、部门评审、区级审批”的工作机制,将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全区脱贫巩固提升项目建设需求,构建资金分配新机制。

严格按照程序,及时申报项目。整合资金项目以“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和脱贫攻坚项目库为依据,从项目申报环节入手,实行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项目审核管理和分配使用流程,及时统筹安排当年和申报下年度涉农项目,实行入库项目有进有出,适时更新,动态调整,成熟一批入库一批,需求一批落实一批。

强化项目管理,规范资金运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按照“应整尽整、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的工作机制,严格推行项目法人制、公示公告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决算审计制、资产移交制、绩效评价等制度。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承担项目管理与协调责任,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区财政局建立整合资金台账,详细记录整合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方向,涉农整合资金实行区级部门报账制和乡镇报账制,根据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

3.1整合项目实施区域

2019年整合资金将重点围绕全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质量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项目,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项目需求,紧密结合脱贫巩固提升成效,确定实施区域涉及全区13个镇、1个街道办的236个行政村和需要巩固扶持的贫困户。旨在为我区稳固脱贫、长效脱贫提供资金保障,着力增长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全区高质量脱贫,率先建成小康社会。

3.2主要产业布局

整合资金产业项目安排坚持省市“3+X”产业发展指导思想和《榆林市横山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稳粮、强畜、优蔬、扩果、兴药”的思路,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山地苹果、白绒山羊、小杂粮、中药材、经济林木等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做到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有项目支撑,实施特色产业项目兴农战略,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项目,着重建设光伏扶贫项目,逐步做实做强村集体经济,释放村集体经济活力;加大金融扶贫力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补贴贷款利息,减轻他们创业资金的压力;完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为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基础条件;开展贫困人口各项种植、养殖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贫困人口能力水平。

3.3基础设施布局

经过近年来的持续扶持,我区贫困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已基本建设完备,达到了脱贫退出标准。2019年我区将以“3+X”产业发展为核心,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安排资金较少,主要为维修、修缮和补齐部分村基础设施短板,安排部分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安全饮水项目及水渠桥涵项目。

4建设内容

4.1产业发展建设内容

2019年我区整合资金产业发展主要有:投入2500万元发展山地苹果2.5万亩(安排560万元用于2018年苹果产业40%补助部分)、投入25万元发展绿豆种植0.87万亩、投入200万元发展中药材种植0.4万亩、投入200万元发展白绒山羊养殖5000只,投入710万元建设日光温室140亩、塑料大棚100亩,投入931.88万元发展经济林木核桃、山杏等7278亩,投入10140.15万元建设联村电站1座(含附属工程)、村级光伏电站5座,投入149万元为18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补贴小额贷款贴息,投入6604万元建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打谷场1处、高抽站4个、深井3眼、淤地坝52座、宽幅梯田13712亩、平整土地670亩、高效节水灌溉3441亩)。能力提升方面,主要是对全区贫困人口的种植(山地苹果、中药材、绿豆等)、养殖技术培训,安排培训费用100万元。

4.2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为弥补基础设施短板,投入1454万元完成道路建设项目42个,投入2598万元建设76处安全饮水项目,投入4万元架电一处,投入155万元建设水渠桥涵7处。

5资金投入概算

5.1总投入

我区统筹整合资金年初方案投入25441万元,调增991.03万元,调整后投入26432.03万元。

5.2产业发展投入

产业发展年初方案投入25079万元,调减2857.97万元,调整后投入22221.03万元,占总投入的84%。

5.3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基础设施建设年初方案投入362万元,调增3849万元,调整后投入4211万元,占总投入的16%。

6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6.1产业发展资金整合

产业发展投入整合资金22221.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682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300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03.88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042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1000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305万元,省级农业专项资金500万元,省级林业改革专项资金228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11万元,市级精准扶贫苹果产业资金25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市级配套资金317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732.15万元。按管理部门划分:种植业项目328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管理实施;养殖业项目200万元,由畜牧局管理实施;林产项目931.88万元,由林业局管理实施;金融扶贫项目149万元,由扶贫办管理实施;设施农业项目71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管理实施;光伏项目10140.15万元,由发改局管理实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6604万元,由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五个部门管理实施;能力培训项目1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管理实施。

6.2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整合资金4211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989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423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100万元,市级精准扶贫专项资金699万元。按管理部门划分:道路建设项目1454万元,由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及两个乡镇管理实施;安全饮水项目2598万元,由水利局、财政局管理实施;电力建设项目4万元,由扶贫办管理实施;水渠桥涵项目155万元,由扶贫办和财政局管理实施。

6.3中央各项资金实施安排使用情况

(一)按照中央资金最新口径分项(17项)整合情况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10671万元。用于产业发展类资金9682万元,占资金额的90.73%,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989万元,占资金额的9.27%,用于其他类资金0万元,占资金额的0%。

2、水利发展资金整合1300万元。用于本行业部门资金785万元,占资金额的60.38%;整合涉农资金跨类别用于其他行业部门资金515万元,占资金额的39.62%(农业515万元)。用于生产发展类资金1300万元,占资金额的10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0万元,占资金额的0%。

3、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整合703.88万元。用于本行业部门资金614.88万元,占资金额的87.35%;整合涉农资金跨类别用于其他行业部门资金89万元,占资金额的12.65%(农业89万元)。用于生产发展类资金703.88万元,占资金额的10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0万元,占资金额的0%。

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整合1042万元。用于本行业部门资金1042万元,占资金额的100%;整合涉农资金跨类别用于其他行业部门资金0万元,占资金额的0%.用于生产发展类资金514万元,占资金额的49.33%,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528万元,占资金额的50.67%。

5、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整合1000万元。用于本行业部门资金0万元,占资金额的0%;整合涉农资金跨类别用于其他行业部门资金1000万元,占资金额的100%(发改1000万元)用于生产发展类资金1000万元,占资金额的10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0万元,占资金额的0%。

(二)中央资金总体整合情况

整合中央资金总规模共14716.88万元,其中:整合后用于农业部门604万元,用于林业部门614.88万元,用于水利部门2300万元,用于财政部门1042万元,用于扶贫部门1400万元,用于发改部门8682万元,产业项目管理费74万元。

从资金投向来看:用于产业发展类资金13727.88万元,占整合资金的93.28%,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989万元,占整合资金的6.72%,用于其他类资金0万元,占整合资金的0%。

从资金使用来看:除去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外,其他整合资金计划原渠道安排使用2441.88万元,占资金规模的60.35%;跨类别用于其他部门1604万元,占资金规模的39.65%。

7财政资金补贴标准

7.1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补助标准

产业发展类

山地苹果

每亩补助1000元

绿豆

每亩补助50元

设施农业

日光温室每亩补助3万元

塑料大棚每亩补助0.6万元

中药材

远志每亩补助1000元

黄芪每亩补助300元

羊子

种公羊每只补助2000元

种母羊每只补助1000元

每头补助6000元

每头补助6000元

每头补助800元

每只补助10元

龙头企业扶持

每个企业补助50万元

村集体经济扶持

每个集体经济补助30万元

产业园区建设

每个园区补助100万元

宽幅梯田项目

每亩补助1600元

光伏扶贫项目

每瓦补助6.5元

7.2基础设施类补贴标准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补助标准

基础设施类

水泥硬化路项目

每公里补助60万元

砖砸道路项目

每公里补助20万元

8实施步骤

2019年2月召开涉农整合资金工作部署会,完成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年初计划编制工作,报市级审批;

2019年3月-10月为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落实阶段;

2019年8月完成涉农整合资金调整方案,报市级审批;

2019年11-12月组织督促部门加快开展项目竣工、验收、报账等工作,确保整合资金项目如期竣工,达到省市竣工率及资金结余率要求,使项目区群众如期受益。

9保障措施

9.1组织保障

为了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更好的使用管理涉农整合资金,我区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成立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等20多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下设在区财政局。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涉农整合资金的统筹整合分配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拟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全区脱贫规划与部门规划对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负责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资金整合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目标考核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调度工作;编制出台资金管理办法;主持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对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参与对乡镇涉农项目审批工作;参与涉农项目区级验收工作。区扶贫办:配合协助财政局完成好涉农资金整合各项工作,统筹规划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部署,指导全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做好自身整合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区审计局:负责涉农项目审计监督工作;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区纪委:负责涉农项目督查督办工作;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部门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对乡镇报送项目审批工作;负责实施本部门项目并对项目资金安全运行负全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督促落实后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全区脱贫规划与部门规划对接工作;参与全区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工作。项目实施镇(街道办):负责编制乡镇脱贫规划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涉农项目的具体施工管理,处理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矛盾;负责组织涉农项目镇、村级验收工作。

9.2资金管理制度

加强资金监管是保证资金高效使用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一是严格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榆林市横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榆林市横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榆林市横山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从严管理项目和资金,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建设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二是做好招标采购工作。对涉农项目及所需的物资、仪器设备等要通过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等程序确定供应商,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涉农项目及物资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涉农专项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确保支出真实、合规。四是实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动态管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整合资金下达各实施部门后,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实施过程中,每月向整合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整合办要建立整合资金使用台账,并及时汇报整合资金领导小组。

9.3监督检查及审计

为了提高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效益,我区进一步强化涉农整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提升相关部门整合资金监管使用水平。由财政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政策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要求,提高整合资金使用部门自身资金监督管理水平,提升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红线”意识,确保部门管好、用准涉农整合资金。是提前介入,加强项目跟踪审计、纪检检查审计部门将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跟踪审计范围,从事前开始,跟踪监督整合资金项目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及各项管理措施等情况,保证项目实施不走样,避免任意改变项目计划的行为,坚决杜绝形象工程、人情工程等现象。财政和纪检部门将定期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工作,杜绝出现涉农整合资金“爬在账上”“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强化管理全面开展涉农资金绩效评价以提涉农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抓住资金管理、拨付和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效益审计。通过对项目工程预决算审计,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整合项目预期目标与实际效果的对比分析,发现影响效益实现的因素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推进涉农整合资金的管理规划科学和效益最大。上下协作实现涉农整合资金阳光运行各乡镇、各村要配合做好整合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充分利用整合项目的公告公示制度,动员全社会参与整合资金项目监督,提升整合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涉农整合资金运行在阳光下。

10绩效目标

10.1总体绩效目标

我区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在掌握各部门资金类别、性质和规模的基础上,坚决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整合机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项目规划、项目库和实施方案,确保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有序顺利的开展。2019年计划通过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全面巩固脱贫质量、补齐发展短板,使所有脱贫村、边缘村的贫困户及巩固户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村组道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村民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确保全区实现稳固脱贫、长效增收的目标,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0.2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省市“3+X”产业发展指导思想和《榆林市横山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将继续大力发展山地苹果、白绒山羊、设施农业及中药材、绿豆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核桃、山杏、花椒、油用牡丹等林业产业项目。通过扶持建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通过开展各类培训提升贫困群众自身发展能力,通过对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来减轻贫困人口创业资金压力,让全区所有贫困群众实现全方位、多渠道增加收入,使贫困群众稳固脱贫不返贫,同步步入小康社会。

10.3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

全区在脱贫摘帽的基础上,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村民生产生活成本逐渐降低,生活质量明显提升,收入稳定增长。最终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村容村貌整洁,基础设施完备,建成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11应整尽整情况

11.12019年脱贫攻坚规划情况

2019年是我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关键之年,全区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四不摘”工作要求,以巡视考核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持续增收为主线,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精神扶贫、消费扶贫等十二大巩固提升工程,计划减贫281户698人,巩固提升已脱贫退出的95个建档立卡脱贫村及1.5万户建档立卡脱贫户,确保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为2020年全区同步全国全面小康奠定扎实基础。

11.2 2019年脱贫攻坚资金需求情况

根据我区2019年脱贫攻坚规划,本年计划减贫281户698人,并巩固提升已脱贫退出的95个建档立卡脱贫村及1.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贫困户上马产业发展项目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为弥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短板,2019年我区脱贫攻坚资金需求量约3.4亿元。

11.3 2019年中省市资金实际整合情况

对照省市级对账单,我区中央、省级、市级整合资金情况如下:

(一)中央资金:

1、中央提前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6000万元,已全部整合;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4671万元,已全部整合;

2、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287万元,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整合1300万元;2019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477万元,未收到此项资金,待收到后进行整合。

3、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897.0475(市级下达为4641.9275万元),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因其中部分资金涉及到对农民的补贴资金,整合其中两项:上一轮退耕纳入抚育资金689万元和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14.88万元;

4、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218万元,未收到此项资金,待收到后进行整合;

5、2019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142万元,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整合1042万元;

6、2019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00万元,未收到此项资金,待收到后进行整合;

7、2019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256万元,未收到此项资金,待收到后进行整合;

8、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25万元,未收到此项资金,待收到后进行整合;

9、提前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资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20万元,未收到此项资金,待收到后进行整合;

10、2019年中央水生态治理资金1000万元,已全部整合。

(二)省级资金

1、省级提前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1130万元,已全部整合;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8万元,已全部整合;

2、省级农业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的500万元,因按照原有计划已经实施中,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整合;陕财办农(2019)25号500万元,已全部整合;其余305万元未收到,待收到后进行整合;

3、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30万元(市级下达为170万元),已全部整合;

4、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100万元,已全部整合。

(三)市级资金

1市级精准扶贫专项资金3610万元,已全部整合;

2市级现代及传统特色农业发展资金96万元,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整合;

3市精准扶贫(苹果产业)专项资金2500万元,已全部整合;

4市级畜牧发展专项资金35万元,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整合;

5农村安全饮水市级配套资金317万元,已全部整合。

附件:横山区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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