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脱贫发〔2018〕31号
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等文件精神,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18年第八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163万元项目计划随文下达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横山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横政发〔2017〕2号)和《榆林市横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横政扶办发〔2018〕21号)文件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工作,同时按照中省要求尽快指定专人负责在国扶办系统中录入项目计划,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附件1:榆林市横山区2018年第八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分配表
附件2:榆林市横山区2018年第八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卫计局)
附件3:榆林市横山区2018年第八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农业局)
附件4:榆林市横山区2018年第八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扶贫办)
附件5:榆林市横山区2018年第八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水务局)
榆林市横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7月5日
附件:附件(横脱贫发〔2018〕31号)关于下达第八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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