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电队:
根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横脱贫发〔2017〕88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40万元,共建设项目6处,涵盖农田水利、节水灌溉两个方面。
二、你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有关规定,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区水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稽查,采取奖优罚劣措施。
三、本次投资计划实行全过程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报送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旬报、月报、年报等建设进度统计报表;项目实施完毕后,要注意做好有关工程、建设资料的存档和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规划项目销号政策,及时向区水务局上报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四、资金将随后拨入项目专户。你们要严格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加快项目推进,确保6月底前支付进度不低于55%。
五、请你们严格遵照《横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横山县扶贫资金整合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榆林市横山区水务局
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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