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政财农发〔2022〕70号
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榆政财资环发〔2022〕102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10万元。此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请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规定合理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绩效目标表
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长期公开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告内容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财政局反映。
受理单位: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204办公室)
举报电话:12317 0912-7611544(传真)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30日
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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