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局(巩衔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2〕40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520万元,此项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现全部下达你局。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和预算经济支出经济科目根据实际项目安排列入相应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整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资金需要安排使用资金。按照《榆林市横山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横政发〔2021〕67号)和《榆林市横山区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横政财发〔2021〕99号)、《榆林市横山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横政办发〔2021〕108号)、《榆林市横山区财政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横政办函〔2021〕60号)文件要求,切实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改变衔接资金使用用途,充分发挥衔接资金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作用。公告期限为长期公开。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告内容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财政局反映。
公示单位: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
受理单位: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财政局206办公室)
举报电话:12317 0912-7611544(传真)
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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