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局(巩衔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2〕3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21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63万元),现全部下达你局。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根据实际项目安排列入相应科目。
请严格按照《榆林市横山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横政发〔2021〕67号)和《榆林市横山区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横政财发〔2021〕99号)、《榆林市横山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横政办发〔2021〕108号)、《榆林市横山区财政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横政办函〔2021〕60号)文件要求,切实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改变衔接资金使用用途,充分发挥衔接资金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作用。公告期限为长期公开。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告内容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财政局反映。
公示单位: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
受理单位: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财政局206办公室)
举报电话:12317 0912-7611544(传真)
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西906室 联系电话:0912-761941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站标识码 6108230003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9号 陕ICP备08005900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