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部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17:09 来源: 扶贫办
索引号
GK-201911-000231
发布日期
2019-11-11 17:09:52
发布机构
扶贫办
标    题
关于调整2019年部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等文件精神,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收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综改办未兑付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894.68万元 ,重新安排用于区农业农村局宽幅梯田项目建设。现将计划随文下达你们,请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横山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横政发〔2017〕2号)和《榆林市横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横政扶办发〔2018〕21号)文件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工作,同时按照中省要求尽快指定专人负责在国扶办系统中跟进项目立项、实施、报账、决算等信息,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榆林市横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7日

附件:关于调整部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计划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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