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耿玉鸿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耿玉鸿同志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免去韩元斌同志区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免去崔春同志区教研室主任职务,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免去王怀琴同志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免去刘仁同志区第四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免去张子强同志区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免去陈义君同志区城关小学校长职务,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免去王步升同志区第二小学校长职务,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免去刘增华同志区种子管理站副站长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免去高宝林同志区中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免去胡保平同志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免去胡建华同志区普查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免去张建文同志区雷惠渠管理处主任职务,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免去李文林同志区石湾渠管理处主任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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