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广忠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农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张广忠同志区横山中学副校级督学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免去吉荣才同志区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免去刘宏瑜同志区城关小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免去高娟同志区第二完全小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免去郭凤杰同志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免去白云俭同志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保留原正科级待遇。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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