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政任字〔2016〕20号
横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书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农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书勤同志享受县科技局正科级待遇;
陈 龙同志享受县煤炭矿山救护队正科级待遇;
王 展同志享受县生产资金所正科级待遇,免去县生产资金所副所长职务;
杨相龙同志享受县生产资金所正科级待遇,免去县生产资金所副科级调研员职务;
李 林同志享受县接待办正科级待遇;
王 斌同志享受县绿化办正科级待遇;
周月存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县食安办副主任职务;
刘培斌同志任县扶贫办主任科员,免去县区划中心主任职务;
杨海荣同志享受县药品稽查大队副科级待遇;
魏锦妮同志享受县药品稽查大队副科级待遇;
曹继丽同志享受县药品稽查大队副科级待遇;
吴志凌同志享受县药品稽查大队副科级待遇;
曹国存同志享受县招商局副科级待遇。
横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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