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政任字〔2015〕23号
发布时间:2016-01-04 16:41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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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201601-000007
发布日期
2016-01-04 16:41:28.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横政任字〔2015〕23号

 横政任字〔2015〕23号

 

 横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京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农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京隆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正科级);

梁德胜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勘界办主任职务;

高晓君同志任县质监局副局长,免去县乡企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景峰同志任县质监局副局长,免去县质监局专职纪检员职务;

王军瑞同志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免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杨   波同志任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主任;

高子耀同志任县水保监督站站长,免去县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曹又军同志任县西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办主任;

张彦军同志任县市政管理所所长,免去县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贺呈祥同志任县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叶  宏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免去县水产站站长职务;

郭宏强同志任县水产站站长;

高文瑞同志任县种羊场场长;

刘建飞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副站长;

张  慧同志任县西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办副主任;

赵子丰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贾秀华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喜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钱军利同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韩元斌同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职务;

高步文同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常增华同志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乔祥斌同志县草原站副站长职务。

 

 横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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