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蔡永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蔡永涛同志享受县双创办副科级待遇;
周 云同志享受县双创办副科级待遇;
刘 华同志享受县双创办副科级待遇;
王艺蓉同志享受县双创办副科级待遇。
横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西906室 联系电话:0912-761941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站标识码 6108230003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9号 陕ICP备08005900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