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曹建萍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曹建萍同志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享受县住建局正科级待遇;
吕秀斌同志享受县住建局正科级待遇;
张生福同志享受县煤炭局正科级待遇。
免去石锦功同志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副校长职务。
横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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