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政任字〔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02-09 15:52 来源: 政务信息中心
索引号
GK-202104-000048
发布日期
2021-02-09 15:52:04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中心
标    题
横政任字〔2021〕3号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黄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农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黄艳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军瑞同志区水旱灾害防治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治有同志区河务水库管理站站长职务。

免去刘常同志区煤炭开采测绘中心副主任、矿山救护大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刘建华同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世军同志区文管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魏晓怀同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树敏同志陕西省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横山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杨滋利同志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子杰同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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