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7-03 09:26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907-000124
发布日期
2019-07-03 09:26:57.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林业局

一、机构领导

 局   长:张玉 主管林业局全盘工作;

 副局长:胡治强 分管森林生态修复、林草重点工程等业务工作,负责财务、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林草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外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市外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城市外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区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三)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区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封山禁牧、草畜平衡和林草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制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全区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区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区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区境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制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区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做好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工作;提出并落实全区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管理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相关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落实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森林旅游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参与制订全区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省市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提出全区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中省市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区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区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十三)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对全区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林草花卉、林草多种经营等林草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十五)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三、机构设置

(一)政秘岗位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会议组织、议案和提案办理以及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检查落实;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林业统计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人:曹宏正

办公电话:09127611037

(二)造林绿化与林业工程项目建设岗位

拟订全区造林治沙、林木经营、林草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并负责检查验收全区植树造林、防沙治沙、草原修复、采种育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工程;负责全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市外造林绿化等工作;指导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承担城市外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参与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拟订全区林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区林草年度生产计划;协调指导全区林草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草的建设和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森林旅游管理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庞兴国

办公电话:09127616896

(三)财务管理岗位。

组织编制全区林业工程项目财务预算方案;组织筹集林业发展资金,指导林业资金的使用并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源资产及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工作;负责林草统计报表和信息工作。

负责人:康毅

办公电话:09127616969

(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岗位

负责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组织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年度采伐计划和运输计划;承办树木采伐许可证;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管理全区林木、林地权属,对依法应由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林地调查、定级、评估,承办林地定权发证工作;监督、指导林业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区封山(沙)禁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林政案件稽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区境;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李兴富

办公电话:09127611037

(五)下设单位1:陕西省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横山管理站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自然保护区内的湿地保护与利用;制定保护区的管理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保护区与周边镇(街道)、村(社区)、农(林)场的关系。负责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组织实施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它项目,并予以管理。负责做好湿地资源的普查工作,保管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区内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玉斌

办公电话:

下设单位2:榆林市横山区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挂榆林市横山区林木种苗检疫站牌子)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和草原植物病虫害防治、林草种苗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对林草种苗质量、森林和草原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根据林业和草原发展需要,制订林草种苗发展规划。指导种苗基地建设。监督管理林草种苗市场,对种质资源进行调查、保护、利用和管理。为林草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引进新品种、进行种源试验、推广使用良种。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斌

办公电话:0912-7611074

下设单位3:榆林市横山区草原工作站

工作职责:配合主管部门负责草原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工作;负责草原防火、草资源调查和草原生态建设工作;负责草原鼠(虫)害的监测、预警、调查、防治和封山禁牧工作;负责草原监理、监测工作。从事草原技术推广,草业咨询培训,草业技术开发服务工作;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林广

办公电话:0912-7611674

下设单位4:榆林市横山区林业工作站(挂榆林市横山区野生动物保护站)

工作职责:学习宣传国家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上级林业部门做好全区营造林规划、设计、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管理和推广工作。做好林业技术的咨询服务、林业科普宣传、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和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方伟

办公电话:0912-7611648

下设单位5:榆林市横山区白界林场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林场辖区内营林建设和森林产业,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引进开发优良种苗、优质树种,新型营林技术和森林产业方面的新技术、新项目,促进营林技术质量的提高和森林产业工作的全面发展。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造林更新、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和森林资源调查、保护林木采伐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折建君

办公电话:

下设单位6:榆林市横山区二石磕林场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林场辖区内营林建设和森林产业。引进开发优良种苗、优质树种,新型营林技术和森林产业方面的新技术、新项目,促进营林技术质量的提高和森林产业工作的全面发展。负责林场造林更新、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和森林资源调查、保护、病虫害防治检疫、森林防火、采伐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孙占锋

办公电话:

下设单位7:榆林市横山区雷龙湾林场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林场辖区内营林建设和森林产业。引进开发优良种苗、优质树种,新型营林技术和森林产业方面的新技术、新项目,促进营林技术质量的提高和森林产业工作的全面发展。负责林场造林更新、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和森林资源调查、保护、病虫害防治检疫、森林防火、采伐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伟

办公电话:09127688155

下设单位8:榆林市横山区赵石畔林场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林场辖区内营林建设和森林产业。引进开发优良种苗、优质树种,新型营林技术和森林产业方面的新技术、新项目,促进营林技术质量的提高和森林产业工作的全面发展。负责林场造林更新、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和森林资源调查、保护、病虫害防治检疫、森林防火、采伐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树平

办公电话:

下设单位9:榆林市横山区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工作职责:宣传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林业产业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编制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管理全区林业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林业产业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永军

办公电话:0912-7617614

下设单位10:榆林市横山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治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管理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森林草原火源管控、防火检查。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维护。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马彦峰

办公电话:0912-2448119

四、机构概况

工作时间:

1月至4月:8:00-12:00 14:00-17:30

5月至6月:8:00-12:00 14:30-18:00

7月至8月:8:00-12:00 15:00-18:00

9月至10月:8:00-12:00 14:30-18:00

11月至12月:8:00-12:00 14:00-17:30

办公地址:横山区政府大楼6楼西613

联系电话:0912-7611037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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