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4-07 07:46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907-000121
发布日期
2023-04-07 07:46:18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审计局

一、机构领导

白成雄(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审计局全面工作,主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雷鸣虎(副局长):分管投资项目审计工作、重大项目稽查、信访、安全生产、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万军(副局长):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谢治富(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单位财务,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曹相德(总审计师):分管审计审理、整改工作。负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代光智(局党组成员、投审中心主任):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鉴(局党组成员、经审中心书记):分管工会、妇女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区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本级审计业务工作。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和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

2.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机构)、派出机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8.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驻横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10.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1.对机构编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审计。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区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区级部门下设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及区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区管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培训。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岗位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文秘、档案管理、财务报账、资产管理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负责人:李旭

办公电话:0912-7611944

(二)财政预算审计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负责审计镇(街道办)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组织对地方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委托对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保险公司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区级预算执行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拟定审计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对区级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白成雄

办公电话:0912-7617944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岗位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区的国家建设项目以及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家建设项目准备阶段资金应用情况和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

负责人:雷鸣虎

办公电话:0912-7610696

(四)监督检查岗位

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负责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负责对全区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按规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负责人:曹相德

办公电话:0912-7610697

(五)审理复核岗位。

工作职责:审理与复核局机关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负责组织局机关审计处听证工作;监督管理收缴违纪资金专户;组织对社会审计查证质量的审计监督;负责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高志芸

办公电话:0912-7611286

四、机构概况

榆林市横山区审计局(原横山县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下设两个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和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均在政府大楼西13楼办公。审计局领导班子由白成雄同志任局长,雷鸣虎、李万军、谢治富同志任副局长,曹相德同志任总审计师;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由王鉴同志任书记、杨成荣任主任,曹瑜和康军2位同志任副主任;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事务服务中心由代光智同志任主任,李毅同志任副主任。

办公电话09120-7611944

工作时间:

1月至4月:8:00-12:00 14:00-17:30

5月至6月:8:00-12:00 14:30-18:00

7月至8月:8:00-12:00 15:00-18:00

9月至10月:8:00-12:00 14:30-18:00

11月至12月:8:00-12:00 14:00-17:30

办公地址:横山区政府大楼1308室

联系电话:0912-7611944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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