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5-12 16:40 来源: 发改科技局
索引号
GK-202306-000041
发布日期
2023-05-12 16:40:43
发布机构
发改科技局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榆林市横山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打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对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坚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位一体协同推进,聚焦“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快推进一批创新改革举措落地,着力破解优化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赌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进入全市第一方阵,为谱写横山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1年,以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焦点,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一件事”改革,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纳税、获得信贷等核心指标稳步提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商事制度、“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进,积极打造“十个一”政务服务品牌,“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体系基本建立。

——2022年,营商环境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95%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全面完成“一件事”流程再造。以大数据监测为基础的营商环境平台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以项目落地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努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2023年,除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外100%实现“一网通办”,从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角度出发的“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全覆盖,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实现政务服务从“一门”到“一窗”的深刻转变,部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体系全面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企业开办和注销。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压减办事时间,全面实现企业开办“110”,即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1个工作日、“零成本”。推广应用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做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不见面”。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推行公章刻制、涉税服务、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以“一件事”为抓手,将安装税控设备或发放Ukey、企业和员工社保登记、办理公积金纳入“企业开办”流程。推行用工参保登记“一件事”网上办结。推行企业登记住所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证照联办”“一业一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创新举措落地。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同步免费发放电子印章、电子营业执照。进一步提高注销便利度,推进与税务、社保、金融等单位协同办理,推行清税承诺制。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山管理部、人行横山支行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二)办理建筑许可。推进项目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改革。进一步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程网办。逐步推行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对工程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出台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审批改革实施意见。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全面推行规划用地“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标合一”改革。探索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探索建立以不动产单元号为主线的权籍调查机制和统一的权籍调查成果核验机制,实现“一码管地”。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推进产业园区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地块的文物勘探、地质勘探、节能审查等区域评估,探索优化“标准地”供给制度。(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发改科技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气象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三)获得电力。推行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年均停电时间压缩8%以上。优化电力接入流程,加强电力企业内部管控,实现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取消低压用户的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竣工检查环节。探索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实现用电报装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推广高压用户客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推广临时用电租赁共享服务。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强化计划检修管理,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加强转供电环节加价、违章作业、违规用电等行为查处。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时优化调整用电报装服务规范和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布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区供电分公司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执法局、区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四)获得用水。持续优化用水流程,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布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推行“企业承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外线工程涉及的规划、绿化、路政、占掘路等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全面推行网上营业厅、微信客户端等线上办理方式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报装形式。推广使用智能水表。推进“互联网+”建设,全面实现网上缴纳水费。(区水利局牵头,区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区执法局、区自来水公司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五)获得用气。持续优化用气流程,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布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推行“企业承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外线工程涉及的规划、绿化、路政、占掘路等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全面推行网上营业厅、微信客户端等线上办理方式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报装形式。推广使用智能燃气表。在政务大厅、银行等人流量较大区域增设燃气服务点,提升用户体验。推进“互联网+”建设,全面实现网上缴纳燃气费。(区住建局牵头,区执法局、区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增前天然气公司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六)登记财产。持续提高登记财产信息化水平,提升不动产登记平台应用水平,实现登记、交易、缴税线下 “一窗”、线上“一网”受理;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持续提高财产登记便利度,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等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提取,不再要求申请人自行提交;设立企业服务专区,扩大“一站式”服务延伸范围,将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等事项向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延伸,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持续降低登记成本,积极推进登记财产“零”成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横山大厅牵头,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法院、区税务局、人行横山支行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七)纳税。持续优化纳税流程,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提高纳税便利度。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合并申报。加快推进增值税和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实现主附税一次填报、一次申报、一次缴款,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持续更新纳税服务“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清单。大力推广电子发票,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持续压减市场主体办税时间。持续推进“非接触办税”,提供发票配送上门服务,优化用户体验。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区税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山管理部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八)对外贸易。以榆林外贸“144”战略为契机,积极鼓励当地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业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审核转报简化为立即办,依托榆林市特色农产品外贸出口基地,加快横山产品 “走出去” 步伐,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加快推进榆林陆港口岸海荣物流园区等物流项目建设,支持重点企业设立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销中心。(区工贸局牵头,区税务局、人行横山支行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九)办理破产。进一步优化企业破产审判程序,加快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加快推进破产审批信息化建设,与政府沟通衔接更加顺畅,企业办理破产成本明显下降。规范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建立科学的破产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破产案件专项基金管理机制。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联动采取信用监督惩戒措施。完善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市场主体破产市场化、法治化,探索建立重整企业识别、信用修复等机制,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加大对破产案件的法律支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处理、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等有关问题,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区法院牵头,区发改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国资办、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人行横山支行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十)获得信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提高贷款服务便利度,降低信贷综合成本。“首贷户”占比、信用贷款和续贷业务占比等指标持续提升,小微企业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加强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的考核,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下沉服务,持续推进“税银互动”。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力度,引导银行机构根据LPR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支持金融机构减费让利、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降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附加成本。进一步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性业务持续增长。(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区发改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国资办、区法院、人行横山支行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积极提升股东诉讼便利度。加强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证券期货调解工作机制,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性,推动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地方立法。规范现有调解组织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综合保护机制。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判决等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探索。推进金融纠纷“分调裁审”改革。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金融商事等类型化解纠纷平台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网上调解率。(区法院牵头,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十二)执行合同。健全多元纠纷化解诉调对接机制,持续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深化电子档案机制改革探索,推进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制度落地落实。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完善送达制度,进一步扩大运用电子送达文书范围,加强对企业法定文书送达地址的管理。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费用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强化对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方面管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提高质量。(区法院牵头,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 、人行横山支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横山大厅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十三)劳动力市场监管。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一批示范企业、人力资源产业园。推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中介活动许可“告知承诺制”“先照后证”改革,依托实名制动态就业系统归集整合就业、社保、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信用信息。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区大多数大中型企业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提高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依托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劳动争议化解机制。打造高质量标准化创业中心,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镇、村延伸,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措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归集共享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信息,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全程网办。开展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全面归集劳动力市场监管全数据,为劳动者和市场主体提供用工对接、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公共就业服务。(区人社局牵头,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十四)政府采购。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平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单位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尽快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资金,最大可能压缩政府采购周期。鼓励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应用水平,推进采购意向公开,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度。(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科技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十五)招标投标。严格按照市上统一标准和要求开展招投标工作,逐步实现项目进场登记、公告公示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落实行业部门招投标监管职责,分行业制定完善监管流程,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比例。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时动态监督水平,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推进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持续优化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区发改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十六)政务服务。打响“横快办”政务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围绕“一件事”开展流程再造,制作统一整体的办事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为群众提供直观易懂的办事指引,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协同一致。加强中介超市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管理。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水平,推动电子证照“上网上链”,大幅精简企业群众办事材料。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动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团体服务事项“进厅入网”,探索将企事业单位、组织团体设立的服务大厅、便民窗口,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体系。持续开展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服务领域“跨地区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高办事体验。打通镇村两级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区各镇(办事处)、街道办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以及部分行政村便民服务室建设,力争90%的个人事项可在各镇(办事处)、街道办或有条件的社区、行政村就近办理,着力打造优质、快捷、便利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十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探索建立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度和保护水平评估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和纠纷处理机制、仲裁机制。持续打击和遏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建设全门类知识产权服务制度化流程,持续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专利审查效率。加大针对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的监管支持与资金扶持,探索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工贸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横山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十八)市场监管。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建立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监管评价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智慧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深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研究出台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立案查处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科技局、区司法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十九)包容普惠创新。推动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流动环境、生态环境、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和市场开放水平稳步提升,全社会包容性、普惠性和创新性持续增强。建设一批创业创新孵化平台,促进“双创”孵化载体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推进高层次人才流动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落实《外商投资法》,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保护。加快建立招商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建设招商引资服务平台。完善文化服务基层设施供给,推进文化惠民。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中小学“互联网+教育”。加快落实跨省、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快老年服务中心、养老设施建设。推进“医养结合”,打造健康养老新模式。深入开展铁腕治污攻坚行动,加快城市空气质量和地表水体治理,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土壤的治理和修复工作。开展“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行动,加快建设环城生态圈。推进立体化交通设施建设,发展智慧物流、智慧交通。(区发改科技局、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工贸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医保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执法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榆林市横山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由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统筹、19项指标牵头部门专项推进的“1+N”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每月调度、季度推进、半年点评、年度考核”和定期会商机制,由区发改科技局(营商办)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相关单位要明确本单位负责牵头协调的责任科室,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扎实推进任务落实,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各牵头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榆林营商环境平台”作用,持续推进工作任务调度、投诉举报、满意度调查、季度监测等工作。(区发改科技局牵头,区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出台配套工作方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中省市和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安排部署,对标总体目标和任务分工,聚焦简流程、压时限、降成本,制定出台年度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任务目标。要聚焦营商环境评价和改革要求,从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的角度出发,尽快出台一批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推动政府管理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最大限度争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先试先行改革任务。(区发改科技局牵头,区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借鉴先进改革经验。各单位要积极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等国内先进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深化改革创新,做好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及时总结改革创新成果,争创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区发改科技局牵头,区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督查评价考核。各镇(办事处)、街道办,区级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区委、区政府将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积极做好中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的准备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审计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落实。对督查、审计、考核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通报表扬,对发现存在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或者任性用权自律不严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科技局、区审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加强横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城市形象的宣传推介,常态化召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横山融媒、横山宣传等平台,及时宣传报道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效。每年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纸质媒体、新媒体、移动终端等多种形式,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体系。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行动计划由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科技局)牵头,会同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根据中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每年度的工作要求,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先进地区改革实践经验,确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目标,相关任务目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附件:1.榆林市横山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2021-2023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2.榆林市横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榆林市横山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2021-2023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2021年目标

2022年目标

2023年目标

牵头单位

1

企业开办和注销

区级“开办企业服务专区(专窗)”实现全覆盖,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数据共享,企业简易注销实现即办

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材料”“零跑腿”“零见面”,以“一件事”为核心理念,实现“证照联办”“一业一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举措全面推开

推进智能办照,实现新登记业务全过程自助办理

区审批服务局

2

办理建筑许可

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3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

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

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

区审批服务局

3

获得电力

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时间(含施工审批)压减至20个工作日,实行“三省”服务的高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含施工审批)压缩至35个工作日,停电时间较上年压缩8%以上

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时间(含施工审批)压减至15个工作日,实行“三省”服务的高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含施工审批)压缩至30个工作日,停电时间较上年压缩8%以上

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时间(含施工审批)压减至10个工作日,实行“三省”服务的高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5个工作日,停电时间较上年压缩8%以上

区供电分公司

4

获得用水

无外线施工的用水报装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有小型外线施工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主管网、支线供水管道、用户设施故障维修时间分别不超过24、12、4个小时

无外线施工的用水报装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有小型外线施工的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主管网、支线供水管道、用户设施故障维修时间分别不超过24、12、4个小时

无外线施工的用水报装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有小型外线施工的不超过9个工作日,主管网、支线供水管道、用户设施故障维修时间分别不超过24、12、4个小时

区水利局

5

获得用气

无外线施工的报装时间压减到4个工作日,小型外线(含施工)的用气报装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无外线施工的报装时间压减到3个工作日,小型外线(含施工)的用气报装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无外线施工的报装时间压减到2个工作日,小型外线(含施工)的用气报装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区住建局

6

登记财产

一般登记 4 个工作日办结,一般抵押登记 3 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一般登记 3 个工作日办结,一般抵押登记 2 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一般登记 2 个工作日办结,一般抵押登记 1 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即时办结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横山大厅

7

纳税

企业纳税时间压缩至100小时以内;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纳税缴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可办

企业纳税时间压缩至80小时以内

企业纳税时间压缩至70小时以内

区税务局

8

对外贸易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

区工贸局

9

办理破产

建立健全破产专项基金保障机制,探索企业分类破产处置模式,促进有价值危困企业走出困境,提高破产回收率

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更加顺畅的破产企业注销、涉税处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

建立破产企业破产风险联合评估、法律援助等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建设

区法院

10

获得信贷

小微企业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小微企业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小微企业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区金融服务中心

11

保护中小投资者

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的维权救济服务。建立健全审判指引和参考案例发布机制,常态化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

合理配备资源,建成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

推进金融纠纷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常态化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

区法院

12

执行合同

推行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面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深化执行办案系统与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升级对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等联合奖惩名单信息共享

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和修复,完善与公安部门对被执行人及车辆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全面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全面落实各类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推进解决执行联动系统升级,形成与政府各部门协调顺畅,健全高效的执行工作格局

区法院

13

劳动力市场监管

全面应用实名制动态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监测;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数据库,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应用率达到100%,劳动调解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归集共享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信息

劳动力市场监管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全程网办

区人社局

14

政府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善采购单位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机制,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水平

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建立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形成健全的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区财政局

15

招标投标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实现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

实现项目进场登记、公告公示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

依托大数据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督,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区发改科技局

16

政务服务

完成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比例达到90%以上,“一件事”流程再造事项不少于100项

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线上平台串联实体大厅,以实体大厅支撑线上平台,企业群众办事的高频事项全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再造,95%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为“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区级除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外100%实现“一网通办”,从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角度出发的“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全覆盖、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

区审批服务局

17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强化全区执法实效,全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构建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建立统一高效的区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

18

市场监管

积极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

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的典型经验,提高监管精准性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定型,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区市场监管局

19

包容普惠创新

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流动环境、生态环境、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和市场开放水平稳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

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流动环境、生态环境、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和市场开放水平稳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

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流动环境、生态环境、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和市场开放水平稳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家

区发改科技局

附件2

榆林市横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榆林市横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总召集人:区政府区长

副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发改科技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区委编办、区委改革办、横山新区、区政府办、区发改科技局、区教体局、区工贸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执法局、区审批服务局、区国资办、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残联、区税务局、区气象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人行横山支行、区供电分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山管理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横山大厅、自来水公司、增前天然气公司。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一个科室承担具体工作,确定一名业务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由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专项工作组

对标成立21个专项工作组,由组长单位负责组织该专项工作的全流程改革,协调和督促成员单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落实,并提出优化建议。专项工作小组名单具体如下:

(一)开办企业组

组长单位:区审批服务局

成员单位: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山管理部、人行横山支行

工作职责:负责“开办企业”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推行“证照分离”“证照联办”“一业一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审批服务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二)办理建筑许可组

组长单位:区审批服务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人防办)、区气象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办理施工许可”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推进项目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改革,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指数。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审批服务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三)获得电力组

组长单位:区发改科技局

成员单位:区供电分公司、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执法局、区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获得电力”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提升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水平,实现获得电力环节更简、时间更短、成本更低;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科技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四)获得用水组

组长单位:区水利局

成员单位:区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区执法局、区自来水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获得用水”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实现获得用水环节更简、时间更短、成本更低;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五)获得用气组

组长单位:区住建局

成员单位:区执法局、区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增前天然气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获得用气”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实现获得用气环节更简、时间更短、成本更低。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六)登记财产组

组长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横山大厅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法院、区税务局、人行横山支行

工作职责:负责“登记财产”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推动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横山分中心,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七)纳税服务组

组长单位:区税务局

成员单位: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山管理部

工作职责:负责“纳税”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降低因缴纳税费和进行税后合规产生的行政负担等方面营商环境改善,实现纳税次数更少、时间更短、费率更低。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八)对外贸易组

组长单位:区工贸局

成员单位:区税务局、人行横山支行

工作职责: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审核转报以及对外贸易活动的组织、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工贸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九)办理破产组

组长单位:区法院

成员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国资办、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人行横山支行

工作职责:负责“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建立,提高企业破产回收率;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法院,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获得信贷组

组长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国资办、区法院、人行横山支行

工作职责:负责“获得信贷”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提高企业申贷获得率,加强融资政策支持等方面营商环境改善,持续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服务中心,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组

组长单位:区法院

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有关完善诉讼服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营商环境改善,加强投资者保护宣传;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法院,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二)执行合同组

组长单位:区法院

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 、人行横山支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横山大厅

工作职责:负责“执行合同”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法院,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三)劳动力市场监管组

组长单位:区人社局

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

工作职责: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管”有关提升就业监管的灵活性,加强对用工招聘、工作时间、裁员解聘、工作质量等领域监管,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等方面营商环境改善;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四)政府采购组

组长单位:区财政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

工作职责:负责“政府采购”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五)招标投标组

组长单位:区发改科技局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招标投标”有关流程的规范性、企业进入招标投标市场的难易程度、提升投诉机制的完备性,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透明度、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营商环境改革,实现招标投标流程更简、成本更低、监管更严;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科技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六)政务服务组

组长单位:区审批服务局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司法局

工作职责:负责“政务服务”有关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全过程在线电子监察,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服务;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审批服务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组

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工贸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有关工作,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等方面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社会满意程度、转化效益等,实现知识产权质量更高、保护更严、运用更优;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八)市场监管组

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司法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

工作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等,努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九)包容普惠创新组

组长单位:区发改科技局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工贸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执法局、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增强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扩大市场开放程度、提供优质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提高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面,打造宜居宜业宜新环境等方面营商环境改善;负责该专项工作指标的统计上报,并积极配合省市区做好相关评价、考核等工作。包容普惠创新组下设人才流动、创新创业活跃度、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开放度、蓝天碧水净土森林、综合立体交通6个小组,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发改科技局、区发改科技局、区发改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区交通局担任牵头单位。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科技局,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

(二十)调研问效组

组长单位:区发改科技局

成员单位:区委改革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服务局、区工贸局、区法院、区税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市资源规划局横山分局

工作职责: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政策性建议。针对各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开展跟踪调硏问效,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编发营商环境简报,并按月、季度、半年、全年分别拿出调研问效分领域报告和总报告。

(二十一)专项督查组

组长单位:区纪委监委

成员单位:区委办、区委改革办、区政府办、区发改科技局、区审计局、区审批服务局

工作职责:对区级各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情况进行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处置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对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并督促整改。

三、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制度。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研究议题,经总召集人同意后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列席。各专项工作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等。

(二)会商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等重大问题上,成员单位及专项小组之间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共同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必要时提交区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制度制定出台更加科学合理。

(三)通报制度。各专项工作组应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向组长单位报送工作信息。主要包括月、季度、半年、全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工作亮点等内容,日常需调度的重要事项应及时报送。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总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专项工作组因工作要求需变更成员单位的,由组长单位报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各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问题,复制推广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不断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水平全面提升。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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