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16:17 来源: 发改科技局
索引号
GK-202306-000040
发布日期
2023-04-25 16:17:53
发布机构
发改科技局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横政发科发〔2023〕67号

 

 

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党岔镇人民政府:

根据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3〕121号)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商财政、乡村振兴局,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省级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给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陕西省 “十四五” 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

二、投资规模

本次下达我区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总投资27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255万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65万元),计划带动就业80人。主要安排用于当前急需解决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三、受益对象

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管理

(一)强化统筹协调。请按照《陕西省赈“十四五”以工代实施方案》要求,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严格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二)强化务工组织。请你镇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要和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三)强化劳务报酬发放。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不低于省级投资的25.5%,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管,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项目初步设计应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我局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将以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四)强化工作调度。我局将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责任,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落实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的“三到现场”要求,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建设情况。你镇要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立即投入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工程完成后及时组织自验,并报送我局申请竣工验收。

    附件: 1.榆林市横山区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xlsx

                  2.横山区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绩效目标表255.xlsx

                


 

 

 

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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