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林家园三角文化广场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2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榆林市横山区审计局于2017年11月至12月,对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横山县项目部报送的郁林家园三角文化广场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郁林家园三角文化广场位于横山街道办兴丰村,属2012年兴丰安居小区附属工程。附属配套工程于2012年9月取得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2字第32号),2012年9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横政规字〔2012〕第363号),2014年3月,县发展改革局(横政发改发〔2014〕58号文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2014年5月,县发展改革局(横政发改发〔2014〕94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初设概算投资6975万元。区环保局出具了该项目环保初审意见(横政环函〔2014〕35号),2014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4年133号)。
区政府2016年第118次专项问题会议研究同意在原附属配套工程规划区域内实施三角文化广场工程,地质勘察由榆林市吉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施工图由县设计室设计,用地面积8060平方米,设计和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广场铺装、绿化苗木栽植、花池、景观石、廊亭花架、公厕、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广场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等。该项目预算于2016年12月经区财投办进行了审查(横政财投函〔2016〕236号)。区发改局对原审批文件作出具体说明(横政发改函〔2016〕77号),批建内容包括硬化面积和绿化面积8060平方米,区政府批复该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横政发〔2016〕75号),2016年12月经榆林市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投标,由榆林市世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3861377.26元,监理业务由陕西华旭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017年2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7年3月开工,2017年8月完工。2017年5月区政府第42次专项问题会议研究同意变更该项目部分工程。2017年10月通过初验(横政发改函〔2017〕50号)。
该项目送审建安工程投资4456514.95元(合同价3861377.26元,变更签证595137.69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建安工程投资266706.3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同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西906室 联系电话:0912-761941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站标识码 6108230003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9号 陕ICP备08005900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