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7 09:32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607-000002
发布日期
2016-07-27 09:32:49.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2016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横山县2016年一季度贯彻落实稳增长

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县审计局横山县截至2016年2月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投入审计人员5人,历时283个审计日,审计了14个政府部门,抽查了9个单位、16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8078.84万元。审计发现问题13个,涉及问题金额3769.88万元,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5个。

 重点审计了县10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解决农村人口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行精准扶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鼓励社会投资,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未完成

      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涉及响水等3个乡镇4个村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0.64万亩,总投资76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经审计3个乡镇4个村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均未完工,该项目涉及艾好峁办事处艾好峁村、响水镇驼燕沟村、韭菜沟村、魏家楼镇拓家峁村。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县国土局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后期各项工作推动不力;二是设计不合理,导致工程延期。

责任主体是县国土局。

审计建议:一是强化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二)县国土局虚报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完工任务

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7月份和11月份分别向县审计局报送了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前期资料和后续整改资料,报送结论反映2012年度1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待验收。经本次审计实地核实,有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均未完工(包括横山县王圪堵村大河湾-变更项目、郭家湾村、白界乡柳沟村、党岔镇泗源沟村、尹家坬村、孙园则村、塔湾镇墩渠村、王圪堵水库坝后、横山街道处吴家沟村-元坪村变更项目)。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国土局报送审计整改情况不实、重视不够。

责任主体是县国土局。

审计建议县国土局要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如实报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扩大范围列支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业主管理费9.03万

       2015年县国土局将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工程款用于支出业主管理费9.03万元,形成扩大范围列支费用。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管理经费未落实。

责任主体是县国土局。

审计建议县国土局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筹措项目管理费用。

     (四)虚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完成额158.79万元,虚报解决饮水安全人数0.69万人

       2015年底,县水务局上报我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完成建设86个,完成投资1897万元,解决安全饮水人数28010人。经审计实际完工78个,完成投资1711.64万元,解决安全饮水人口21104人。虚报完成饮水建设项目8个、投资完成额158.79万元、解决安全饮水人数6906人。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虚报任务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健全,如实上报任务完情况可能会影响考评考核结果和部门利益。

责任主体是横山县农村人饮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计建议县人饮办规范工程建设报告制度,如实上报工程进度及任务完成情况。

(五)部分项目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导致项目实施中变更多

经对3个乡镇7个村10个安全饮水项目实施情况实地调查发现,4项目因设计方面存在问题,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较多,2项目未按设标准计施工,导致冬季管网冻结,无法正常供水。1个项目重复设计土方和石方开挖、人工夯实。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村饮水项目小、投资少、实施地分散、施工技术简单,而设计费用较高,建设单位为了减少设计支出,借用、套用其他项目设计方案,导致设计方案与实际不符,施工中出现变更多;二是由于设计单位的取费少,致使项目设计不深不细,甚至出现错误;三是项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未执行设计标准,导致部分项目建成后不能发挥作用。 责任主体是县人饮办。

审计建议完善和简化安全饮水项目申报、设计、监理程序,人饮办制定配套的安全饮水项目的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高效,防止损失浪费。

(六)整户识别不到位

经对县扶贫办2015年省、市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受助报告(横政扶办字[2015]36号、37号)及受助学生补助档案的抽查,并与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中贫困户数及人数进行比对发现,有部分贫困家庭受助学生未在扶贫信息系统中统计,整户识别政策执行不到位。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认识不到位,执行政策不到位,工作不实。

责任主体是横山县扶贫办。

审计建议:严格政策执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

(七)就业专项资金存量大 

截至2015年底,人社局就业专项资金结转结余395.59万元(其中结转135.69万元,结余259.90万元)。本期到位的就业专项资金400万元于20152月初市财政就已下达,就业专项资金结余大,使用效益不高。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财政部门未能按时拨付到位,资金到位后人社部门未能及时安排使用。

责任主体是县人社局。

审计建议县人社局尽快安排实施就业创业扶持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早日发挥效益。

 (八)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和特困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和帮扶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截至2016年2月底,我县未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制度。未开展对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相应的帮扶工作。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人社局未研究拟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援助方案和政策规定。

责任主体是横山县人社局。

审计建议县人社局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制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援助工作方案和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报县政府审批出台。

 (九)大学生见习补助资金45万元未到位

201578日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榆见办发[2015]1号文件下达我县高校毕业生见习任务150人,确定市财政给予见习生每人每月500元的配套补助,总计45万元。截至20162月底,榆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心仍未拨付该资金,导致大学生见习补贴资金未兑付。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市级相关部门未拨付。

责任主体: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或市财政局。

审计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快拨付该项资金

(十) 未按要求安排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截至审计之日,我县未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目前尚未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府财力困难,建设资金难以落实。

责任主体是县政府。

审计建议县政府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尽早启动项目建设

(十一)县级配套资金1866万元未到位

2015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城乡低保资金866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000万,截止审计之日,未到位。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连年赤字,无力配套。

责任主体是横山县财政局。

审计建议:积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生活困难群众及时得到保障。

(十二)挤占专项资金536.5万元

截止2015年末,横山县民政局优抚事业费挤占农村低保资金224.5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72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40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优抚事业费未全部拨付到位,县民政局自行统筹调剂使用。

责任主体是横山县民政局、财政局。

审计建议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十三)社会救助资金结转数较大

 2015年,县民政局账面反映农村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分别为4073万元、1900万元,年末滚存结转分别为1741万元、336万元。滚存结转占当年支出比例分别为42.7%和17.6%。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按照民政局申请的资金数拨付资金,导致拨入资金数大于应该兑付的资金数。

责任主体是横山县民政局。

审计建议是取消民政专户,尽快实行财政惠农“一卡通”直接支付,从根本上杜绝多申请资金的问题。

、以前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6年3月,以前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22个问题中, 5个已经整改。一是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各部门工作协调不顺,信息不共享,基础信息底子不清的问题,工作体制调整要求,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平台由市级相关部门搭建。二是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目前涉及的四户企业项目都已验收,由财政局兑付补贴资金。三是地税部门违规征收“营改增”项目营业税 5321.86元的问题,县地税局已责成负责征收的办税厅工作人员整改纠正。四是2013年横山县科技局承担的陕北白绒山羊产业化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及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目前该项目已于2015年年底实施完毕,省科技厅将于2016年年底进行结题验收。五是县文广局2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未落实到位的问题,经过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理顺了县文体局与县广电站的关系,涉及的2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由县广电站承接,目前已制定出2项行政审批的工作程序。

14个正在整改。一是 2013年度移民搬迁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正在办理有关项目审批手续,部分项目已开工处理地基。二是2015年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尚未开工的问题, 目前已完成604套,完成率为60.4%。县住建局与拆迁户进一步协商,补偿标准已初步达成一致,项目建设正在按计划推进。三是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4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问题,国土局将横山镇元坪村和韩岔镇榆树峁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调整到横山街道办事处王圪堵村大河湾和吴家沟村,正在实施中;塔湾镇墩渠村和赵石畔镇郭家湾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四是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机制未建立的问题,目前县政府已经组织协调民政、卫生、教育、城建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五是未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问题,目前县民政局已同人社、公安、住建、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协调,对所有保障对象进行手工比对,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六是县政府未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问题,现正处于调研、讨论过程中,暂未出台制定。七是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备问题,县卫生局正在补办相关项目审批手续。八是县住建局未进行工程预算审计,直接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将按照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依据结算工程款。九是县住建局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鑫达桥改造工程于去年年底完成通车;解放东路改造工程,因矛盾纠纷尚未完全解决,目前完成工作量的30%;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完工,正在做验收准备工作。十是2013年横山县科技局承担的陕北白绒山羊产业化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及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2000万元未到位的问题,现已到位200万元。十一是省级文化旅游名镇专项补助资金长期滞留,未安排使用的问题,县文广局正在向上级审批部门书面申请变更。十二是部分波罗古堡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完整及项目资金未落实,违规开工建设的问题,县政府正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抽调文广、土地、住建、波罗镇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落实责任,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十三是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申报不实,滞留市级环保专项治理补助资金80万元的问题,县环保局已将该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审计,待审计结束后,按照审计结果兑付补助资金。十四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殿市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未完成的问题,殿市镇人民政府已向县领导做了汇报,计划今年安排实施。

3个尚未整改到位。一是2015年安全饮水地方配套资金580万元未落实到位的问题,未整改原因主要是省、市、县各级财政配套数额未明确划分,加之县财政困难未整改。二是人行横山支行未发放支小再贷款的问题,因政策规定不符合县级实际,无法整改。三是横山镇张家洼中心村的移民项目仍未批复、未动工的问题,未整改原因是县住建局正在编制该区域控制性规划,视规划情况办理批复。

                          

 横山县审计局

                  2016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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