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5号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6 09:41 来源: 横山县审计局
索引号
GK-201511-000003
发布日期
2015-11-16 09:41:59.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2015年第5号审计结果公告

横山县审计局关于2015年8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县截至2015年7月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我县3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抽查了4个单位、4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9491.70万元。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条件,致使无财政供给人员社会关系的高校毕业无法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横山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制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申报条件及流程》中规定,借款人需提供两个财政供给担保人员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资收入证明,与担保机构签订反担保书。该要求导致无财政供给人员社会关系的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农村高校毕业生会因此不能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减少贷款坏账风险,人为提高第三人反担保条件;责任主体是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审计建议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予以纠正,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第三人反担保条件,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价与防控制度。

该行为不符合《榆林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反担保方式。……(二)以第三人作为反担保。其对象为: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均可担保”的规定。

(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机制未建立

截止目前我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机制未建立,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救助工作不衔接、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社会救助资源信息不共享。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门受理”机制服务尚处于探索阶段,省、市均未建立这一机制,缺乏成熟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统筹管理模式;责任主体是横山县人民政府;审计建议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民政、卫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调查研究,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机制。

该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9 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的规定。

(三)未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截止目前我县民政局未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房产、车辆、金融、工商等信息不共享,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困难,不便于动态掌握救助家庭财产经济变动情况。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省、市未建立低保信息比对中心,也未出台相关制度措施,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难以核定;责任主体是横山县民政局;审计建议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信息共享查询办法,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机制。

    该行为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三)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民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信息查询办法,并负责跨省(区、市)的信息查询工作。到“十二五”末,全国要基本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规定。

(四)县政府未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2014年11月榆林市人民政府制定《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4〕28号),要求各县尽快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医改工作,截止审计之日,我县未制定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困难,不能保障医改资金投入;其次缺乏成熟有效的方法经验,未能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责任主体横山县人民政府;审计建议横山县人民政府尽快组织有关部门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限要求,落实牵头部门和进度安排。

该行为不符合《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4〕28号,三、组织领导(一)认真落实责任“……各县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的规定。

(五)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备

横山县中医院项目建筑总面积19439平方米,总投资8566.24万元(中央投资1600万元,省级配套300万元,县财政配套6666.24万元),横山县卫生局于2014年在未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实施修建中医院,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投资400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卫生局办理土地手续时,土地实际坐标与备案坐标不相符,目前土地部门正变更备案坐标;责任主体是县卫生局;审计建议县卫生局尽快办理土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

该行为不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一、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七)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的规定。

二、以前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5年6月底,以前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4个问题中,1个已经整改, 2014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7处未完成的问题,截至目前全部完工。3个正在整改,其中, 3家燃煤电厂脱硫、脱硝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汇通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锅炉脱硫及1号、2号、3号锅炉脱硝装置处于建设整改中。凯越煤化有限公司脱硝改造项目正在建设中。榆林煤化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已完成,正在与锅炉对接; 2013年度移民搬迁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白界乡田寺中心村移民安置点林业手续已办理,建设用地已通过省国土厅调规,现已报市国土局待批复, 白界乡畔家河中心村移民安置点林业手续已办理,土地手续需要县财政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06.6万元(因县财政困难暂未缴纳), 砖梁城镇移民安置点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调整相关手续(住建局待批); 2015年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尚未开工的问题,目前该项目处于拆迁补偿协调中,仍未开工。

 

 

                                                                                横山县审计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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