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6 09:41 来源: 横山县审计局
索引号
GK-201511-000002
发布日期
2015-11-16 09:41:01.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2015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

横山县审计局关于2015年7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县截至2015年6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我县3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行精准扶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抽查了3个单位的19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8015.11万元。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2年度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因设计不合理,导致项目未开工建设。

2012年横山县党岔镇泗源沟村、尹家坬村、孙园则村等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因设计不合理(无定河沿岸农田因靠近河流,需要挖渠排水,而当时设计为平整土地,另一方面设计平整的覆土厚度与农民要求的不一致,导致难以实施),村民不接受设计方案确定的农田改造方式,致使项目未开工。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91.28万元,计划修建高标准基本农田0.1293万亩。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设计质量不高;责任主体是设计单位(陕西大自然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建议尽快修改设计方案。

(二)县国土资源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做得不细,暂时无法实施。

王圪堵村委会上报该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时未征得村民小组同意,县国土资源局未仔细审查,上报的王圪堵村片区项目后经省市批准,开工建设时,受利益驱使,出现王圪堵村民阻工现象(因受王圪堵水库修建影响,水库实施单位给予项目实施地亩/年1800元的包产补偿,经高标准基本农田改造后不再补偿,亩产年收益低于包产补偿),导致项目不能实施。

该行为不符合《陕西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门建设项目申报条件……(五)经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同意;……”的规定。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国土局工作做得不细;责任主体是县国土局;审计建议县国土局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村民工作,及时与所在村委、水库管委会沟通和协调,使得问题尽快解决。

(三)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4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横山县郭家湾村等4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进展缓慢,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省、市要求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于2014年10月底全面完成。而县国土局2015年3月完成招标工作,此时已进入春耕,只能等秋后实施。4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354.13万元,计划修建高标准基本农田0.3542万亩。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国土局前期工作做得不细不实,后期各项工作滞后,不能及时按省、市的要求开展工作;责任主体是县国土局;审计建议县国土局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秋后项目开工建设。

(四) 5个安全饮水项目未开工,涉及财政资金42万元。

2015年2月25日和3月6日,榆林市水务局、财政局先后下达我县2015年安全饮水工程计划86个,涉及的中、省专项资金于4月底全部下达到县财政。截止2015年6月底,仍有5个安全饮水项目未开工,涉及财政专项资金42万元(中央30万元,省级12万元)。

存在问题的原因:其中1个项目因项目实施地饮水问题已解决;其他 2个供水工程因水质不达标,导致无法及时开工;朱阳湾村米家疙瘩组供水工程因村委班子换届未结束,影响工程开工;李家崖窑供水工程因批复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按原设计实施。

责任主体:县水务局、项目实施村组。

审计建议:对已经解决饮水问题的,及时按规定申报变更调整项目;对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不能及时开工问题,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对资金不足的项目,设法筹措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2015年安全饮水地方配套资金580万元未落实到位。

2015年榆林市发改委、水务局下达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78个,计划总投资1706.40万元,其中地方配套492.40万元;下达省级农村饮水工程8个,计划总投资190.60元,要求市县配套87.60万元。总计安全饮水工程地方应配套580万元,截止2015年7月13日全部未落实到位。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和市县配套资金数额未明确划分;责任主体是省、市、县财政部门;审计建议中、省计划下达安全饮水项目时根据地方财力合理安排配套资金,不得要求地方安排超财力的配套资金。 

(六)总投资1182.77万元的横山县小理河高镇段防洪工程因设计存在缺陷,变更申请未及时批复,导致该工程停工。

省水利厅2013年12月18日陕水规计发[2013]440号文批复了我县小理河高镇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1182.77万元。该项目于2014年9月开工,项目实施中因地勘工作不细,设计不合理,护坡基础均坐落于滚水坝淤积起的淤泥流沙层,施工机械沉陷等原因无法按原设计实施项目,已完成投资296万元。2014年9月2日县水务局书面请示市水务局要求变更建设地点及内容,截止2015年6月底,市水务局未回复,导致该项目长期停工。

存在问题主要原因:地勘设计工作不细,质量不高,导致工程不能顺利实施,同时项目变更审批程序复杂,批复时间长。责任主体: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审计建议: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设计,上级部门及时批复项目变更计划。

(七)1个项目林业用地手续未及时批复,导致项目未开工。

2014年10月13日,县扶贫办已将白界乡陈家沟中心村的林地征占用申请上报县林业局,截止审计之日未批复,导致该项目未开工。截至2014年12月底,市财政局已累计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034.20万元,其中,中省资金620.20万元,市级资金414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林业部门未及时批复林地征占用申请;责任主体是上级林业部门;审计建议是县扶贫办尽快与林业部门沟通,尽早取得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早日开工建设。

(八)横山镇张家洼中心村的移民搬迁项目未批复立项。

2014年的横山镇张家洼中心村的移民搬迁项目,计划移民搬迁113户417人。截止2014年12月25日,市财政累计下达财政专项资金540.4万元,其中,中省资金327.4万元,市级资金213万元。县扶贫办已于2014年8月21日向县发改委申请立项,截至审计之日未批复。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与与正在编制的县城整体规划不符;责任主体是县发改局;审计建议是责任主体单位根据规划情况作出批复,县扶贫办依据批复情况制定整改措施。

二、以前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5年6月底,以前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5个问题中, 2个已经整改,其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地税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促使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6月份已减免6户小微企业所得税4.35万元;未明确城市棚户区界定标准问题,县政府已出台了《横山县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其中对我县的棚户区界定标准作了具体、详细规定。3个正在整改,其中, 3家燃煤电厂脱硫、脱硝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汇通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锅炉脱硫及1号、2号、3号锅炉脱硝装置处于建设整改中。凯越煤化有限公司脱硝改造项目正在建设中。榆林煤化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已完成,正在与锅炉对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已完成验收19个,其余27个正在建设整改中;2013年度移民搬迁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县扶贫办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横山县审计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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