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文化影视中心电梯、电子屏采购及安装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3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榆林市横山区审计局于2018年8月,对区影剧院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报送的广电文化影视中心电梯、电子屏采购及安装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化广电影视中心广电大厦电梯、大屏幕采购及安装工程位于县城北大街西天元商厦南侧。横政发改发〔2013〕47号文件对文化广电大厦内部装修及安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总投资1517.50万元。该文件批复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投资额750万元,包括广电大厦2部电梯,商业楼2部电梯、10台扶梯。横政财投函〔2016〕28号文件对该项目预算进行了审核,并确定两部电梯和电子屏招标控制价121.19万元。2016年4月经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投标,由榆林市博海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中标实施,合同价1198134元。监理业务由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2016年6月开工,2016年8月完工。2017年11月经政府采购中心初验合格。
该项目送审设备安装投资1260386元,其中:合同价1198134元、变更增加显示屏封闭空间62252元。
二、结算审计情况
多计设备安装投资10165.6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同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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