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5-19 17:10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805-000075
发布日期
2018-05-19 17:10:35.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制度规定。

(二)指导、协调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负责监督全区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三)负责全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属以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负责乙种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总量审批和零售烟花爆竹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非煤生产经常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除剧毒外)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剧毒类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安全初审;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六)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对安全评价、安全咨询、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等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并监督管理。

(七)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资格考核;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和推广。

(八)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审核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管理监控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督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工作目标

实现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两个继续下降”,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工作任务

(一)扎实抓好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榆林市横山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全面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加强风险排查和检查督查,把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有效管控;严格安全准入,在规划、审核、建设等方面把住源头关,从本质上消除安全风险。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深入实施检查督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销号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问责范围,以“零容忍”的态度扎实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持续动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梳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保障体系。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程、手册等规章标准,各行业监管部门认真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执法公示、过程记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结果公开等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监管执法,切实解决安全执法宽松软问题;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事故调查工作机制。坚持分级监管,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推进差异化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法制办要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要保障安监部门执法经费,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构建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班组和车间,做到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继续抓好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员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联合相关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醒告诫函》,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加强以“黑名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管理办法,严格实施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职业禁入,倒逼企业诚信守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项机制”,实行党政领导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狠抓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的界限,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狠抓领导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四)强化日常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定实施《榆林市横山区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评办法》,实行季度点评打分排名,强化日常考核。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发生责任事故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格事故责任和重大隐患治理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查处该严不严、该问责不问责的要从严追责,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五)全面深化生产领域改革。制定出台《榆林市横山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对国家已经明确改革事项要狠抓落实;对有利于稳定的要积极推进,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紧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推动区、镇办将安全监管部门列为行政执法机构,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区、镇办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要做好安监部门及镇办安监机构执法装备购置保障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全力配合编制管理机构认真研究《意见》精神,制定加强区、镇办执法力量具体方案。二是推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按照中省改革要求,认真开展调研,科学制定方案,做好工作衔接。三是对全区3个园区进行调研,制定完善园区安全监管机构方案,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四是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健全区、镇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社会化服务体系。

(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特殊时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方面,加强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针对关闭、淘汰、整改和合法煤矿,区分加大监管力度;对小、老、单班下井人数多的煤矿要重点执法检查,对灾害严重、隐患突出煤矿专人盯守。以国务院安委办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化煤矿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查重处超层越界非法违法生产、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等行为;扎实抓好煤矿去产能工作,引导产能60万吨/年以下煤矿淘汰退出,确保去产能工作落到实处;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该停产整改的必须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纳入去产能矿井范围予以关闭。危险化学品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按照责任分工,从规划布局、源头准入、风险排查、强化管控、关闭搬迁等方面全面提升危险化品安全监管水平。交通运输方面,深入开展公路、铁路、民用机场安全专项治理,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高速公路、铁路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强制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推行视频监控、防碰撞等技术装备,强化道路运输车辆24小时在线监控;全面加强恶劣天气、节假日、重点时段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方面,以建设项目防坍塌为重点,重点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作业中的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非煤矿山方面,严格落实发包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以包代管”行为,确保油气开采安全;继续抓好油气集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督企业及时更换问题管线,严防泄漏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加强露天矿山关键环节监管,强力推进边坡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一批粗放型矿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和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消防方面,突出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宾馆、酒店、“三合一”、“多合一”、城市超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工贸行业方面,突出抓好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涉及粉尘企业治理,强化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特种设备方面,突出抓好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城市安全方面,突出抓好城市安全风险防范,着力监控排查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粱、管线管廊等风险点、危险源,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安全保障体系。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七)持续强化“打非治违”工作。深刻汲取近年事故教训,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监管执法和督促检查,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党纪政纪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民爆物品、非法开采矿山、非法建设、非法采油采气、非法炼油、非法调油、非法经营以及在油气输送管线安全距离内违规批建、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严防恶性事故发生;继续抓好“揭盖井”、边沿残次井专项整治,督促采油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规范油气开采秩序。

(八)加大安全投入。制定实施《榆林市横山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化工、煤矿、采油采气等重点行业开展专家诊断式检查,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不折不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参与安全生产评估监督,在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九)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继续抓好企业精细化管理三年达标创建,年底重点企业精细化管理实现全覆盖。扎实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设施工、城市燃气、电力和重点工贸行业等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提升工作,年底全部实现三级以上达标。全面推广安全科技,推动智能装备在危险工艺和环节上的广泛应用,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十)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高跨镇办、跨部门应急响应、联动和指挥效能。

(十一)加快“智慧安监”平台建设。要落实和保障建设经费,按照《榆林市智慧安监平台顶层设计与建设方案》要求,今年完成一期建设,用两年时间建成监管平台,实现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和应急处置远程会商,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能力。

(十二)扎实抓好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创建。各镇办要计划全力推动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创建工作的开展,确保年底创建达标率85%以上。

(十三)强化职业病防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继续开展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情况普查,强化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监管和治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法定责任。加强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体检机构建设,不断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保障体系。

(十四)强化注重安全宣传培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宪法宣传日、区委书记、区长和重点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话安全等集中宣传活动;以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三级”教育制度,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强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培训,严格实行计算机联网考试,提升培训质量。

(十五)全力推进行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采取聘请培训机构、分批脱产培训、单位报销费用等政策,鼓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力争在3年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人员达到70%以上,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各级组织和人事部门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安全监管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激励措施,结合公务员职位分类,把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与干部职级职务晋升有机挂钩,激发广大干部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的热情。

(十六)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持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建设“五个好”党组织。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纪,对顶风违纪、利用监管职权谋取私利的,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断树立安全监管队伍良好形象,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保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人员状况、经费管理方式

1、部门基本情况

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在职人员39人,退休人员1人,属行政单位。有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两个下设事业单位,下设单位财务由局里统一核算,统一实行全区国库集中支付的财务管理模式。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

2

榆林市横山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

榆林市横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2、部门人员情况

单位设行政单位1个,行政编制5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科级建制,编制17人,主要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正科级建制,编制12人,主要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绩效管理暂时未开展,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八、局机关预算收支数额增减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557.4632万元,均为一般预算公共安全拨款。2017年预算收入542.8691万元,2018年比2017年预算增加14.5941万元,其主要增加原因是2017年全国普调工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加大等。

(二)支出预算557.463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本预算根据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需要测算核定。

具体是其本支出357.463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72.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8万元),较上年增加。其主要增加原因是全国普调工资。安全文化建设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安全生产专项经费66万元,与上年持平。

1、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

经费支出

公用

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

经费支出

较上年原因


**

**

1

2

3

4

**


2150601

行政运行

291.46

279.14

12.32


较上年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全国普调工资,随之本费用增加。


2150605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

266



266

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编码

经济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

经费支出

公用

经费支出

备注

**

**

1

2

3

**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79.14

279.14



302

公用经费

78.32


78.32








较上年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全国普调工资,随之本费用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十、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十一、局机关的三公经费较上年情况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9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7万元。“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有关情况:预计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66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审验费及通行费等日常支出。

十二、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区安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安排如下:办公费8.57万元,印刷费3.11万元,咨询费1.2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98万元,培训费4.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7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租赁费4.8万元,会议费3万元,维修费1.4万元,劳务费4.8万元,取暖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9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为实行定额核算预算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7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40.28万元(编制应急预案、安全十三五规划、安全网络建设、办公设备、印刷安全宣传册等),政府采购广告服务类预算36.3万元。

十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五、部门收支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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