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全区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质量强区活动;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规划榆林市横山区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全区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名牌战略的推进实施;组织实施全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制度;负责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处理产品质量纠纷,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生产领域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全市农业和服务业的技术规范,推荐执行;指导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监督管理。
(七)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八)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承办区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顶层设计、战略部署,突出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系统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力抓好十九大精神学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通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十四个坚持”,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要提高站位抓党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的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管理好、党建活动组织好、群众满意效果好的“四好”目标。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三是要持之以恒严风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系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书记必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抓好党建、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要针对质监业务的各个岗位、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工作流程的各个节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风险点防控体系,形成规范科学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下功夫。把对干部的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四是要驰而不息反“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要扎实改进作风,树立正确政绩观,崇尚真抓实干,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全系统落地生根。
(二)围绕追赶超越目标,着力提升质量发展总体水平。追赶超越不仅是“量”的扩张,更要有“质”的提升。要认真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积极牵头抓总,推进质量共治,当好质量提升的排头兵、突击队。尤其要下大力气狠抓标准引领,狠抓质量管理,狠抓质量攻关,狠抓质量创新,狠抓品牌建设,全面提高横山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要扎实筹备开好全区质量大会,部署质量强区重点工作,推动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出台我区《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横山质量工匠”管理办法》《名牌产品认定办法》及配套的评价准则等基础性、制度性文件,搭建起四梁八柱性质的质量工作整体框架。扎实做好区政府开展的质量工作考核,不断完善考核指标,推进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创新“质量月”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断扩大质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申报的指导和服务,推动我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走出去”。
(三)围绕社会治理进步,着力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公共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市场秩序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放管结合、并重,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提升全社会质量安全水平,推动社会治理进步。一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加大对农资、建材、煤炭、成品油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力度;结合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重点抽查取消、下放和转3C管理的产品;对往年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跟踪抽查和联动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规范市场秩序,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持续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形成常态化机制,特别是重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公共利益等不法行为,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惩戒威慑力度;将市场秩序整治范围进一步拓展到汽车、日用消费品等领域,扩大覆盖面;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监督检查活动,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三是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加大我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对各种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随着电梯总量持续攀升以及老旧电梯的逐年增加,电梯监管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新修订的《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办法》近一步厘清了电梯安全管理相关主体责任,明确了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榆林市横山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印发,强化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电梯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全力做好“两会”等重要节点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平稳运行。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底线。
(四)围绕转型升级战略,着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水平。要千方百计提升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质量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切实发挥支撑、引领和保障作用,促进转型升级战略加快落实、有效落实。一是强标准,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全力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不断夯实农业标准化工作基础。二是强计量,以开展乡镇、街道卫生机构强制计量器具检定政府购买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民生计量工作。做好全区计量器具新上检定项目的调研工作,加快技术机构项目建设速度,提高检测手段和检测水平。组织全区系统法定计量检定人员培训工作和建标企业计量检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比对和从业人员技术比武活动。加快计量业务信息化建设,建立计量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三是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持续加大认证认可工作力度,有效开展证后监管。发挥认证认可拉高线、保底线的职能作用,在强化3C认证产品管理的同时,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认证认可与社会需求的对接融洽,不断扩大认证认可的社会影响力。完善检测机构质量档案建设,不断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五)围绕质监事业发展,着力提升质检改革创新水平。改革创新是开拓质监工作新领域、激发质检工作新活力、融入全市中心工作的最有效手段,必须摒弃等待观望的旧思维,主动改革、大胆创新,让质监事业不断发展和壮大。一是主动融入中心。围绕我区促进能化产业提质增效,聚焦煤炭、金属等优势产业推进技术升级和清洁化改造;围绕支持红枣、小米等特色农产品加工和服装家纺等产业做大做强;围绕能源化工等优势产业与服务业融合配套等发挥标准立项及制修订、检验检测技术特长,为转型升级提供保障和支撑。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为契机,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秉承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多受益的原则,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合理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96333电梯运行监控中心和12365投诉举报处置中心升级改造;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法治质监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深化科技质监建设,鼓励技术机构开展科研立项。深化和谐质监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
(六)围绕百姓社会需求,着力提升质监服务民生水平。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绩。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动力和奋斗目标,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小事、难事、常事。一是围绕政务服务、养老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行标准化运用和试点;二是围绕需求旺盛、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日用消费品、特别是儿童服装、校服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大力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电子电器产品、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等“质检利剑”专项行动;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调动消费者监督质量的积极性。三是探索培育质量技术服务新业态,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使质监系统技术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榆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横山分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我系统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人、自收自支编制1人;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无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2.86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我系统2018年预算收入合计252.86万元(不包括非税收入,下同),其中基本支出252.86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包括公用支出37.52万元,人员支出215.34万元。
我系统2018年支出预算合计252.86万元(不包括非税收入安排支出,下同),其中,基本支出252.86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9.3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252.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5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6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公用支出37.52万元,人员支出215.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252.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5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6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5.34,公用经费支出37.52.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经济科目编码 | 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 | ** | 1 | 2 | 3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49.39 | 149.39 |
|
30101 | 基本工资 | 88.71 | 88.71 |
|
30102 | 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 | 46.16 | 46.16 |
|
30103 | 奖金 | 5.7 | 5.7 |
|
30104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82 | 8.82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2.62 | 5.1 | 37.52 |
30201 | 办公费 | 8 |
| 8 |
30202 | 水费 | 0.4 |
| 0.4 |
30203 | 邮电费 | 5 |
| 5 |
30204 | 物业管理费 | 0.12 |
| 0.12 |
30205 | 差旅费 | 6 |
| 6 |
30206 | 租赁费 | 3 |
| 3 |
30207 | 培训费 | 1 |
| 1 |
30208 | 公务接待费 | 1 |
| 1 |
30209 | 劳务费 | 6 |
| 8 |
3021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 |
| 1 |
30211 | 其他交通费用 | 10.1 | 5.1 | 5 |
30212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 |
| 1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0.85 | 60.85 |
|
30301 | 退休费 | 55.47 | 55.47 |
|
30302 | 生活补助 | 0.36 | 0.36 |
|
30303 | 住房 | 0.54 | 0.54 |
|
30304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48 | 4.48 |
|
|
|
|
|
|
|
|
|
|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万元,同2017年基本持平。2018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 铺张浪费”的原则,压缩不必要的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原因是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如下:办公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水费0.4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差旅费6万元,租赁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支出42.62万元,同比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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