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11-13 15:17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711-000146
发布日期
2017-11-13 15:17:50.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横山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横山区林业局部门概况

横山区林业局是全区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细则的方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2)编制全区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区林地、林权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山林权属争议;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

(4)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采伐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等重要林业生态工程的建设工作。

(6)监督检查全区各项林业资金基金的管理征收和使用。

(7)组织和指导全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监测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林业科技推广和基层林业站建设工作。

(9)管理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10)承办区森林防火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森林防火办公室。

(11)指导全区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2)负责全区国有林场、苗圃的建设,依法管理全县的林木种子和种苗。

(13)承办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2017年造林绿化的目标任务

 

2017年计划营造林任务6.5万亩。其中,营造樟子松防护林2万亩,投资1000万元;按年度完成京津源二期林业工程2.1万亩建设任务,计划完成投资210万元;按计划完成4个村庄绿化工程及0.1万亩的能源企业绿化工程;完成110个贫困村的绿化,每村投资不超过10万元,共计1100万元,现已完成70个村;实施2016年退耕还林工程1.5万亩,五年内共计投资1680万元;完成中幼林、灌木抚育2.3万亩,平茬1万亩;按计划完成3.3万亩其它营造林的造林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行政、事业单位5个,占预算单位总数的100%,其中:行政单位2个(局机关、城关森林派出所),全额事业单位3个(横山区林业工作站、横山区林木种苗工作站、横山区湿地保护管理站);2017年预算人数311人,其中:在职人数153人,退休人数113人;六十年代精减人数6人;遗嘱补助人数39人。

二、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预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四)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件)

(五)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七)项目支出汇总表(见附件)

(八)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预算表(见附件)

(九)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见附件)

(十二)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三、2017年度市林业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868.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868.88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868.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4.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1.82万元;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

(1)、三公经费:2017年我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为26.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6%。其中: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样均为零预算;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零预算;公务车辆运行费15.2万元。

(2)、会议费:2017年预算会议费5.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万元,主要森林防火等相关会议增加。

(3)、培训费:2017年预算培训费5.62万元,比上年增加1.12万元,主要是农民技能培训等。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1.82万元:办公费28.6万元、印刷费6.31万元、邮电费4.8万元、差旅费15.83万元、培训费5.62万元、会议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水费5.2万元、电费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其他交通费26.4万元、其他支出18.26万元。与上年160万元相比减少了8.18万元。

(5)、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全年未有采购项目。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森林植被恢复费: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纳入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造林绿化、森林植被恢复,以及困难立地造林、森林经营保护等技术研究与科技创新;(二)森林资源调查、林地保护规划、林地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监测、林政案件查处;(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支出;(五)省、市、县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附件:横山区林业局2017年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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