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编制全区扶贫开发项目、社会帮扶项目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
2、组织开展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不断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
3、承担组织、指导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的编制、申报,参与项目审核评估,项目招投标及协调实施项目,监督资金使用、组织自查验收。
4、负责对口帮扶、定点帮扶、计生帮扶、党建帮扶工作联系,协助实施好各类社会扶贫项目。
5、组织实施产业扶贫、能力建设、老区建设等工作。
6、负责信贷扶贫工作、小额贷款贴息、扶贫龙头企业的引进和资格初审推荐;组织申报实施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等项目。
7、负责全区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和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的衔接工作,完成扶贫开发统计,各类扶贫开发材料和表册上报、扶贫开发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2017年计划脱贫1186户4001人,42个贫困村脱贫退出,贫困县脱贫摘帽;
2、严格实施中省市区各级专项扶贫项目;
3、做好中省市区有关单位参与扶贫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参公事业单位1个,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基本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在职人员情况 | 退休人员 |
横山县扶贫办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1 | 8 |
横山县扶贫社 | 事业 单位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8 | |
横山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公室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8 | 2 |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345.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47.3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58.16万元,项目支出840万元。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57人。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项目支出收入预算是因我区脱贫攻坚需要而增加的脱贫攻坚项目区级配套资金。
(二)部门支出预算及与2016年对比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345.5万元,具体是:基本支出50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34万元;项目专项支出840万元。较2016年支出预算373.45相比增加972.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脱贫攻坚项目区级配套资金预算840万元,二是办公人数增加及人员调资、职级并行增加工资原因2017年在职职工工资福利较上年增加82.69万元,三是因退休人员人数增加和退休人员生活费调资原因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预算增加23.14万元,,三是因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工作量加大,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较上年增加26.22万元。
(三)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共47.58万元,其中办公费15.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办公用品及资料、文件打印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办及下属单位接待上级单位公务便饭。公务运行维护费6.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费。扶贫下乡宣传费1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及业务指导资料印制。其他交通费5.4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办精准扶贫公务下乡机关事务局租车费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及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支出为0,与2016年一样,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2辆,其中示扶贫社一辆,农综办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6万元,较2016年增加0.8万元,原因是2017年我办脱贫工作任务增加,用车次数增加,所以支出预算增加。
(3)国内外公务接待的批次为60次,人数为480人,支出为3.9万元,较2016年支出增加2.18万元,原因是2017年我办工作任务增加,公务接待增多,支出增加。
2、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6年一样,无变化。
3、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一样,无变化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为0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我办预算脱贫攻坚项目专项区级配套840万元,原因是我区今年面临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贫困县摘帽,脱贫攻坚上级项目需区级配套资金84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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