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盐业法律、法规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负责全区盐务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私盐贩运活动,不断净化食盐市场,确保合格碘盐有序供应;做好专营专卖,负责全区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全年完成盐品调运任务1200吨,其中:成品盐1100吨,腌制盐100吨。
2、保障食盐市场供给,应对食盐突发事件 ,保持不低于3个月的库存供应量。
3、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测、市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食盐质量标准,食盐质量检测率达到100%,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严重食盐质量安全事故。
4、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规定的各项盐业政策、法规,杜绝计划外购进各类盐品,否则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
6、按照区委和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碘盐配给工作。七、加强盐政执法,食盐市场稽查工作以“六个无”为标准,即市场无私盐、无大袋盐、无工业盐、无农牧用盐、无散盐销售、无低价冲销盐。
7、按时上报盐品的购进、销售、库存数量等各类报表。
8、做好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横山区盐务管理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单位人员和资产情况说明
纳入本年预算的人员共9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退休1人。
四、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预算无车辆。
五、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7年区盐务局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11.99万元,预算支出411.99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总预算增加22.66元,全部是基本增加。
2、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411.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11万元(含碘盐配给款326.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9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
公共预算拨款(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盐务局经费支出411.9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11万元(主要是对全区的农业人口的碘盐配给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9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5.6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都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6年本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为1.65万元,同样全部为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下降了8.3%。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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