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25 09:09 来源: 人社局
索引号
GK-201910-000278
发布日期
2019-10-25 09:09:14
发布机构
人社局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规定,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本区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规定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负责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定,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聘用、调配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农民工工作规定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承办区政府管理的(干部)的行政任免事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大力开展就业工作,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20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200人的100.1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00人的10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2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00人的106.6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组织在校大学生暑期就业见习30人,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69人(其中五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0人的112.67%。举办春风行动大型公益招聘会,共有江苏省的13家企业和本地177家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提供近3000个工作岗位,220余名求职者与招聘单位现场达成就业意向,援助就业困难人员286人。为364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创业贷款3036万元,带动1100余人实现了就业。正式授牌“万国家具城”为我区第一个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已进驻企业42家,创造就业岗位131个。全年累计举办各类招聘会5场次,吸引用人单位210家,提供就业岗位4000多个,入场求职登记近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500余人,成功介绍就业845人,有效缓解了就业难题。全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1036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9万人次的103.45%,创经济收入8.67亿元。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全年共接受办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手续1981户8500人。

按照市人社局统一安排,面向2017年安置的大学生公益专岗招聘市级公益性岗位协管员80名;面向“三无”贫困劳动力,在镇本级和非贫困村新开发就业扶贫特设公益性岗位265个,加上去年在贫困村开发的110个,累计开发就业扶贫特设公益性岗位达到了375个。利用苏陕扶贫资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家政培训214人次,全年互派交流专业技术人才28名。同榆林千佳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以“保姆、月嫂、育婴师、老年护理、专业清洁”为培训科目的家政服务培训2期99人。开展了定向订单“缝纫技能培训班”4期,培训机工200人,聘请种植、养殖、园艺等农业系统专家在石湾、雷龙湾等乡镇进行了9期190人种植业、养殖业和果树园艺栽培技术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除此之外,我们还组织了4期创业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200人(其中大学生9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人的100%。 

(二)、全力推进法定人群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针对社会保险覆盖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累计印发各类社保宣传资料两万多份,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工业园区开展政策宣讲活动12场次,接受群众咨询四千多人次。及时启动了横山区2018年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专项行动,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了19970名未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032人,扩面新增76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263人的105%,征缴保费1.08亿元;工伤保险参保418家单位2912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00人的145.63%,征缴保费922.83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400家单位2084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00人的104.21%,征缴保费12362.14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438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3800人的104.24%,征缴保费251.31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443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835人的133.26%,征缴保费276.9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61523人,征缴保费1607.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303家单位12548人,征缴保费724万元,代收职业年金311万元,征缴率达100%。全年为355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1.05亿元;为47040名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7328.85万元;为1890名城镇职工报销医疗保险待遇7263.39万元,为143名城镇职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255.1万元,为483名城镇居民报销医疗保险待遇1048.55万元;为640名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报销工伤待遇3742.29万元;为7名企业参保职工申报了技能提升补贴,为21名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59521.92元;为陕煤赵石畔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的1040名职工申请稳岗补贴66.83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人事人才工作卓有成效

完成了全区7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登记晋升的报名、培训审核工作。新增工勤技能人才43人,其中高级工27人、技师13人。完成归口管理357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情况和职务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并对新录用的32名公务员进行了信息录入。全年推荐上报高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1212人,办理资格证书76本,完成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4616人。按时限完成了966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薪级工资和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完成了2886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认真安排部署,将12月底前人均增加的300元基本工资补发到位。以落实退休干部职工“两项待遇”为重点,先后成立民歌协会等11个协会组织,以协会组织为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了一系列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全年共招聘各类教师272名,招聘各类医务人员17名,招聘公益性岗位网格环保协管员45名。组织30名在校大学生(其中省上定向分配6名)到政府机关进行了一个月的见习工作。累计梳理上报行政类职权119项、其他类职权13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为13名科员办理了享受副科待遇的相关手续,完成了114名新申报人员和14名职务晋升人员的公车补贴审批工作。

(四)、着力调整劳资关系,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认真落实《横山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办法》等劳动保障权益机制。在住建、交通等部门的配合下,全区新开工项目全部缴纳工程投资总额0.5%-3%的保证金,累计征收381家企业265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完工企业保证金1630万元,库存保证金1020万元。全年共受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65起,已结案60起,正在办理5起,其中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联动平台举报投诉11起,已结案11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20余万元,协调处理了12起群发性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全年共接待来访136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5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申诉人撤诉9件,已结案67件,正在办理18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已结案件仲裁决39件,调解、和解结案28件,调解率达42%。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

年初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传达学习区纪委对违反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通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活动日制度,把理论和业务学习摆在首位,结合今年开展的专题教育和干部作风排查整改活动,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全局例会集体学、业余时间自主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持续强化帮扶力度,努力提升帮扶村的脱贫致富能力,省政府宣布横山摘帽脱贫以后,我们仍然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工作目标,保持43名帮扶干部不变,保持两支驻村工作队不变,保持帮扶力量不减,在“扶贫扶志”、产业扶贫等方面全方位发力。全年累计开展帮扶活动600多人次,个人累计投入帮扶慰问资金五万多元,帮助争取宽幅梯田推地项目14000亩,已栽种果树5000亩,种植黄芪3000多亩,预计人均可增收2000多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

(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事业

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

榆林市横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3

榆林市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

榆林市横山区劳动监察大队

5

榆林市横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6

榆林市横山区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7

榆林市横山区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公室

8

榆林市横山区退休干部管理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共计78个,其中行政编制13个、事业编制65个;实有人员112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83人;实有离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收入总计6107.57万元,比上年增加1967.49万元,增长47.52%。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普调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增加。

2018年度支出总计6107.57万元,比上年增加1967.49万元,增长47.52%。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普调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6107.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07.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6107.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7.5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964.94万元,项目支出5142.6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07.57万元,比上年增加1967.49万元,增长47.52%。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普调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107.57万元,比上年增加1967.49万元,增长47.52%。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普调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7.5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80.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40.28万元,事业运行584.91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2.3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4.94万元,基中:人员经费802.57万元;公用经费162.3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28万元,较上年减少10.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全系统累计接待10批次、60人,公务接待费用0.3万元,较上年减少1.06万元,原因是全系统各单位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本部门无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8万元,较上年减少9.67万元,原因是本年度下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无专项业务会议安排。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未开展部门绩效管理,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7万元,其中:办公费13.46万元、印刷费3.27万元、邮电费2.71万元、差旅费10.41万元、其他交通费27.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9.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0.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 辆;购置单价50 万元以上的设备0 台(套);购置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拨款:反映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数额。

2、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西906室    联系电话:0912-761941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站标识码 6108230003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9号    陕ICP备08005900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