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25 17:09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810-000113
发布日期
2018-10-25 17:09:54.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榆林市横山区水务局是区政府负责水利工作的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各级关于水利水保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水利、水保、防洪、渔业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拟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

3、依法监督指导水政监督、渔政监察、河务水库管理和水保监督管理等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整顿渔业市场,编报水保方案。

4、组织编制全区水利水保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区水利水保工作,具体编制水利水保项目规划、计划,综合协调管理中、省、市安排的各类水利水保重点项目,并负责监督实施。

6、监督指导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7、负责全区各类水利水保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区各类库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区大中型水库、河道的治理与开发。负责编报全区大中型淤地坝的规划设计材料,审批全区小型淤地坝的规划设计并负责监督实施。

8、指导各乡(镇)的供水工作;指导全区灌区建设和农田灌溉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9、负责全区水利科教工作。

10、按时编报各类水利水保工程项目计划。

11、指导全区水利产业发展和综合经营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累计完成水土保持初步治理面积112.7平方公里;新建和改造基本农田0.87万亩;水保造林6.52万亩(其中水保林5.2万亩、经济林1.32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新建加固淤地坝85座;水产品产量达1530吨,;年内完成投资约4.29亿多元。

1、水利扶贫成效显著。

一是安全饮水项目。根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局全力推进安全饮水工程,计划任务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区级验收,完成投资3.32亿元(其中:财政投资2.77亿元,群众自筹0.55亿元)。贫困村饮水安全项目,涉及108个贫困村306个项目,建成集雨场窖2927盘、新建及改扩建泵站243处、自压供水12处,惠及1.57万户7.99万人(其中贫困户2193户、5756人)。非贫困村安全饮水项目,涉及189个非贫困村384个项目,建成集雨场窖4742盘、新建及改扩建泵站215处、自压供水26处,惠及2.35万户10.25万人(其中贫困户1302户、3493 人)。通过上述两个项目的实施, 2017年横山区退出贫困户已全部达到饮水安全标准,2017年退出贫困村抽查达标率100%,2017年横山区脱贫退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全部符合脱贫退出条件。二是扶贫整合资金项目。2017年累计下达用于水利项目建设扶贫整合资金796万元。淤地坝工程,计划投资539万元,新建1座、加固14座,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计划投资135万元,对五条国营渠道、河口庙水库和东方红渠进行维修养护,计划任务已全部完成。高效节水灌溉补助项目,完成投资100万元,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李界沟机井项目,新建灌溉机井1眼,完成投资22万元,通过区级验收。

2、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责任体系初步建立。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出台了《横山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25位区级领导为全区流域面积大于50 km2的25条主要河流的区级河长、54位乡镇负责人为镇级河长。二是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研究出台了《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河长制举报投诉受理制度》、《河长制问题清单制度》、《河长巡河制度》等七项制度,河长制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三是河流治理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狠抓无定河及主要支流污染治理,总河长、副总河长带头开展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采取小作坊整治、取缔排污口、废水集中处理等措施,基本杜绝了污水直排河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利用10年时间投资60亿元,对无定河及主要支流进行综合整治,2017年已年下达了4134万元治理资金,由于区上是否整合不明确等原因,近期才完成招标工作,预计2018年3月正式开工。

3、小水体改基本完成

为了建立健全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启动了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探索工程管理模式。截止目前,调查摸底、实地勘界、登记备案、明晰权属等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对改革范围内的1720处小水工程颁发产权证和经营管理证,并签订管护责任书。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落实及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已提交区政府,等待研究结果。

4、防汛抗旱取得重大胜利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措施,树立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同时,认真分析防汛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积极筹备防洪物资,组织抢险队伍和机械设备。通过区防指的一系列举措,全区平安度过今年主汛期和7·26洪灾,未出现人员伤亡,将洪灾损失降到最低,防汛工作取得重大胜利。

5、水利民生工程快速推进

(1)水生态治理方面。一是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2014年、2015年项目,计划任务全部完成,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6.45km2,投资600万元。2016年项目,第一批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70%,完成治理面积19.25km2,投资800万元。第二批项目,计划投资530万元,目前招投标工作已完成,2018年6月可全部完成。2017年项目,计划投资735万元,计划2018年3月开工建设。二是淤地坝项目,全年完成新建维修加固淤地坝建设85座(其中:黄土高原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5座,市级水利建设项4座, 2016年区级财政除险加固项目1座,扶贫整合资金项目15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3座,防汛应急工程36座,水毁工程21座),累计完成投资1800余万元。三是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水利水保项目,2015年度项目全部完成,完成投资700万元,小流域综合治理10km2;2016年度项目,目前完成总体工程量的70%,完成投资600万元;2017年度项目,总体进度达到35%,完成投资420万元;四是2017年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涉及7个行政村,计划新修高标准梯田8355亩,总投资1250万元,目前完成工程量的40%,投资500万元。

(2)农田水利方面。一是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项目,项目涉及12个镇31个行政村,据验收统计,完成新建基本口粮田600亩,改造提高基本口粮田1800亩,完成投资300万元。二是省级小农水项目,计划任务全部完成,建成基本农田4080亩、衬砌渠道6千米,完成投资833万元。三是市级小农水项目,项目涉及武镇窑美沟和双城元峁两个行政村,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完成投资130万元,新修梯田591.5亩,建机井1眼,建谷坊5座,新修生产道路920米。

(3)防汛减灾方面。一是抗旱应急水源项目,2014年、2015年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省级技术预验收,完成年度投资430万元;2016年项目,高镇项目区全部完成,党岔项目区除水源地受阻未完工外其余全部完成,完成投资1112万元。二是芦河赵石畔镇防洪工程,由于阻工严重,目前仍在协调,完成总工程量的60%,完成年度投资614万元。三是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投资50万元对思兴庄和烂泥湾两处堤防进行修复, 12月上旬完成并通过验收。 

6、水利灌溉工作扎实有效

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河口庙水库和五条国营灌区等蓄、引骨干工程的网络灌溉作用,千方百计新增水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生产用水需求,顺利完成了全年5.89万亩灌溉任务,实现了五条渠道全年平稳运行。

7、水政执法管理不断加强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征收水资源费104.4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287.33万元,为维护我区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监督、渔业管理及河道管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8、渔业经济发展形势喜人

进一步加强渔业供给侧改革和产业扶持力度,我区渔业基本形成了稻田生态养殖河蟹为主的产业带,以鲢、草、鲤养殖为主兼顾名特优品种的库坝、池塘生态养殖区。养殖品种由过去传统的鲢鱼、鳙鱼、草鱼、鲤鱼养殖向河蟹、泥锹、虾、鲟鱼等多品种、多样化发展。同时养殖规模逐年发展壮大,从2013年的1.7万亩到2017年的3.3万亩(其中稻田养蟹0.6万亩),养殖企业从1家发展到16家。水产养殖正不断发展成为我区优势主导产业之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7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编制人数

年末实有人数

1

横山区水务局(本级)

9

15

2

横山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8

18

3

横山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14

20

4

榆林市横山区河务水库管理站

9

12

5

横山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29

31

6

榆林市横山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13

17

7

横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7

11

8

横山区水利水电工作队

21

23

9

横山区水产工作站

21

24

10

横山区水利灌溉管理工作站

24

22

11

横山区石湾渠管理处

22

19

12

横山区芦河渠管理处

23

23

13

横山区雷惠渠管理处

70

49

14

横山区二道茆鱼种场

6

6

15

横山区河口庙水库管理处

10

9

16

横山区响惠渠管理处

26

27

17

横山区定惠渠管理处

87

73

合计


399

399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9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90人;实有人员399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38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51人,遗属人员4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8753.73万元,支出8753.73万元,较上年的8296.75万元增长了456.98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收入8753.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53.7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总计8753.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97.6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5356.1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53.73万元,较上年的8296.75万元增长了456.98万元,增长5.51%。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753.73万元,较上年的8296.75万元增长了456.98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753.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

(1)行政运行支出187.82万元。

(2)水利工程建设支出707.81万元。

(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481.07万元。

(4)水土保持支出867.15万元。

(5)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85.95万元。

(6)防汛支出100.57万元。

(7)其他水利支出5223.3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7.6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3276.48万元,主要为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8.97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121.12万元,主要为维持部门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办公、水、电、等公用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11万元,较上年减少13.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86万元,较上年减少10.5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25万元,较上年减少3.28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培训费支出1.44万元,较上年减少0.66万元。培训费减少,是因为本年度业务干部培训人次及培训批次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暂时未开展。

七、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9万元,其中:办公费0.65万元,印刷费5.72万元,差旅费0.49万元,维修(护)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1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8.96万元,服务类支出15.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 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 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横山区水利局2017年决算公开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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