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23 18:55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810-000112
发布日期
2018-10-23 18:55:11.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会同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横山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区委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中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严格考核问责,牢牢牵住“牛鼻子”压实“两个责任”。修订完善了“两个责任”考核办法,主体责任考核紧紧抓住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对主体责任进行分类考核,并建立日常监管考核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记分管理台帐。各级党委(党组)拉清单、建机制,抓住重点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监督责任分四类考核,将考核任务分解为8大类32小项,并明确了每项工作的牵头领导和承办单位(科室),通过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实实在在的责任体系。区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始终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继续坚持“一案双查”,不断强化问责力度,使问责形成一种制度,成为常态。2017年,全区查处党内问责案件85起,涉及党组织42个、党员干部52人;查处领导干部履职问责案件95起,其中,组织处理72人、党政纪处分23人。

开展“三助力”,为“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7年,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三个助力”相关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了《涉及“三个助力”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在城区和各乡镇(办事处)设立宣传牌,公布了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市场环境有奖举报电话,并建立单独线索受理台帐,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登记优先处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3月份,区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7个专项督查组,重点对我区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34个,组织处理19人,党政纪处分6人。强化责任担当,发挥问责“利器”作用,严格“一案双查”,对“三助力、一鼓劲”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作风不扎实、成效不明显、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在全区形成了落实“三个助力”工作的良好氛围。2017年,共核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5起,组织处理89人,党政纪处分41人,通报曝光13期52人;查处环境保护问题17起,组织处理8人,党政纪处分14人;查处规范市场环境问题27起,组织处理18人,党政纪处分21人。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对17起典型案件实施了容错纠错,在我区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4月14日,我区正式启动巡察工作,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两轮共派出10个巡察组,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基层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六项重点内容,对18个镇(办事处)开展专项巡察,同时,采取“拖一带二”的办法,对各镇(办事处)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和规范市场环境等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区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巡察工作重点就延伸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两轮巡察共受理信访举报85件次,转相关职能部门46件,纪检监察机关核查39件,初核了结34件,立案5件,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向被巡察乡镇提出反馈意见362条,已全部整改落实。

(二)、持续纠治“四风”,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创新监督方式,构建长效机制。在全区各服务窗口单位开通党风政风监督举报“110”热线,对举报发现的懒政怠政问题,严查快处,强化问责,公开曝光。2017年,共接到群众举报问题线索15件(次),已全部办结。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监测舆情发现问题线索26件,党政纪处分3人。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重申事前事后报告,加大事中监督检查力度,共对53名科级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备案。同时,督促主责部门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懒政怠政问题发生。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出台了横山区《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住宿标准的实施意见》、《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规范了财务管理。

抓住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了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活动,重点对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收受礼金礼品、公款旅游、利用培训会议费和内部食堂转嫁费用等七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10件,全部进行了核查,转立案5件,党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5人。9月份,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香烟、高档白酒问题交叉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村组(社区)2016年以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高档白酒问题,转嫁费用、变相报销入账等“隐身衣”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27件,党政纪处分14人。

紧盯时间节点,纠治“四风”顽疾。紧紧抓住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累计派出监督检查组13个,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查账务、查场所、查票据、查问题、查作风,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起,组织处理7人,党政纪处分24人,公开通报曝光9批次16人。                                                                                                                                                                                                                                                           

(三)、践行“四种形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持多措并举,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各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信访室接收、登记、处置,把好信访“入口”关。制定下发了《横山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纪律审查的各个环节,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成案率。严格执行《横山区纪委监察局自办初核了结案件审核监督暂行办法》,共审结初核了结案件73件,发现问题27处,全部予以整改落实,初核了结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新出台了《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谈话函询的范围与程序。不断深化反腐败协作配合,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区纪委对48份审计报告进行了梳理、分析和研判,形成问题线索13件,并进行有效处置。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相互移交、移送问题线索共25件35人,党政纪处分20人。

加强执纪审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年初,对委局领导的分工和各室工作任务进行了调整,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室专门负责纪律审查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室与派驻纪检组作为纪委专门监督机构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哨兵”、“探头”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定期组织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会后,区纪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到各乡镇督促检查并进行业务指导,同时,委局各室不断强化对所联系乡镇纪委办案的指导,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未出现一例申诉案件。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30件次(自收203件次)、同比增长25.31%,初核393件、同比增长38.57%,了结231件、同比增长52.7%,立案194件、同比增长28.67%,结案198件、同比增长35.86%,党政纪处分210人、同比增长35.71%,其中科级干部36人,一般干部56人,其他人员118人。挽回经济损失54.2万元。

坚持严查快处,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以来,区纪委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聚焦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抽调人员先后19次深入乡镇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及时修订完善《横山区精准脱贫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责任追究,加强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精准脱贫的步伐。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各类专项资金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8起,组织处理22人,党政纪处分98人。

创新执纪方式,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严格执纪、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强化日常管理监督。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计607人次,其中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措施396人次,占总数的65.2%;第二种形态188人次,占总数的31%;第三种形态17人次,占总数的2.8%;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总数的1%。

(四)、坚持制度创新,依靠制度管人管事

继续巩固提高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在原有述职述廉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制度。在述职述廉评议会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面对服务对象,按照述职述廉工作要求,向镇纪委进行述职述廉。最后由镇纪委、村“三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村“两委”进行逐一点评测评,真正做到了“廉政不廉政,群众说了算”。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已在我区162个行政村开展了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不断完善村级基本存款账户、村组财务报账审核、村组财务公开公示、村组财务审计4项制度,进一步巩固和规范村组财务管理,有效遏制了基层腐败的蔓延势头。

(五)、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开展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选派一名区纪委常委作反腐倡廉知识教育讲座9场(次),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协调区级领导、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监察干部200余人参加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在线学习。要求全区广大领导干部把浏览中省市区纪检监察网站作为每周的必修课,通过选取网站栏目中的各种动态,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立根固本,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监督。改版升级廉政手机报,增设“修身做人”、“国学荐读”等栏目。2017年,累计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编辑发送廉政手机报41期6.85万余条,让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自觉遵规守纪。认真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共对35名拟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积极向各大媒体投递反腐倡廉宣传稿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共向各级媒体投递反腐倡廉稿件405篇,其中,中省媒体发表33篇、市级媒体发表120篇、其他媒体发表252篇;编辑纪检监察信息10期。

(六)、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委局领导带头学习中省市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3月份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就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审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信访举报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9月份邀请省、市纪委有关领导,分别围绕信访举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应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方面业务进行了专题培训。制定了《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制度》,确定每月上、中、下旬第一个星期五安排集体学习,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培训学习,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逐步提高。

强化自我监督,打造过硬队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权限,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始终坚持“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的理念,严字当头,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防止和解决“灯下黑”问题,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三、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察局(机关)

2

派驻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组

3

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组

4

派驻工交能化系统纪检组

5

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组

6

派驻财贸系统纪检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118人,其中行政38人、事业8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986.82万元,支出986.82万元,2016年支出973.82万元,2017年度比2016年度增加13万元,其主要上升原因为纪律审查力度加大、精准扶贫工作需要、新增工作人员、普调工资增加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7年度收入986.8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2017年度支出986.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1.21万元,公用经费240.85万元,项目支出54,7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82万元,支出986.82万元,2016年支出973.82万元,2017年度比2016年度增加13万元,其主要上升原因为纪律审查力度加大、精准扶贫工作需要、新增工作人员、普调工资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度支出98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06万元,项目支出54,7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2017年度支出986.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1.21万元,公用经费240.85万元,项目支出54.7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1.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1万元,公务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8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为43.59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21.9万元,其主要原因为2016年新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能力,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0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开展此项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240.85万元。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206.91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33.9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纪律审查力度加大、精准扶贫工作需要、新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0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6.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53.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横山区纪委监察局2017决算公开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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