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经费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24 14:00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810-000088
发布日期
2018-10-24 14:00:30.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横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经费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判决、裁定监督职能;依法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法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全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和提请抗诉;办理刑事赔偿事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二、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发展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前瞻性研究,推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监督。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环境污染防治等环节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案件。

4、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对可能存在冤错的案件严格审查。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5、积极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化教育培训,提高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的部门决算包括横山区人民检察院院本级,无下属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横山区人民检察院为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经费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0人,非专编公务员3人,事业编制28人,工人14人,共计75人。实有在职人员75人,离退休人员11人,退休11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1.2017年度收入支出均为120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64.23万元,项目支出239.57万元。较上年上涨10%,其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的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上涨,司法改革后,政法干警绩效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64.23万元,项目支出239.57万元。

按功能分类:

(1)“行政运行”支出964.24 万元,占总支出80.1%,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机关基本运行支出。其中:人员经费787.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7.19 万元。

(2)“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239.57万元,占总支出19.9%.

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676.83万元,占总支出的56.22%    

(2)“商品服务支出”支出305.07 万元,占总支出的 25.3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22万元,占总支出的9.16% 

(4)“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111.68万元, 占总支出9.28% 

(二)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3.11万元,较上年上涨41.6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1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审验费及通行费等日常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9.98,车辆保有量为8辆。培训费4.76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培训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人数及费用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均为0。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部门绩效未实行,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1.2017年度收入支出均为120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64.23万元,项目支出239.57万元。较上年上涨10%,其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的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上涨,司法改革后,政法干警绩效工资增加。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院安排政府采购金额为111.68万元,实行了政府招标采购。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横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支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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