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 、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贫困信息监测工作,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和扶贫重点镇、村(组)实施动态管理。
3、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老区建设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扶贫开发考核工作。
4、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老区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审核申报、计划下达、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老区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协调、指导行业扶贫工作;协调行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实施和监测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市级部门单位驻村联户扶贫的联络工作;组织协调区级单位开展包村扶贫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全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贫困村“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8、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老区建设调查研究、统计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区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9、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老区建设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10、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和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目标任务
1.做好贫困县退出国家专项评估验收工作;
2.做好全区2014-2017年脱贫户巩固提升工作,巩固提高脱贫村110个;
3.精准识别贫困对象,落实帮扶责任,实现454户1221人脱贫。
4.建立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
5.做好整合资金工作,编制优化行业整合方案,确保各部门资金捆绑使用。
6.对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严格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7.完成2017年度尾留中省市基础设施项目。
8.做好中国华能集团定点帮扶工作和社会扶贫工作。
9.做好全区139个互助资金协会的管理运行工作,负责未成立互助资金协会行政村的宣传动员及成立工作。
10.做好中、省、市、区有关单位参与扶贫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11.完善2017年度1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启动2018年度2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榆林市横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 |
2 | 榆林市横山区扶贫经济合作社(二级事业单位) |
3 | 榆林市横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公室(二级事业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员63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4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07.57万元,总体情况与上年增加 442.3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区级专项扶贫资金增加376万元,二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增加。
2、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7.5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91.57万元,扶贫事业机构(区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1008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08万元,各项支出按照财政拨款全部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7.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42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57万元,主要是为机构正常运行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53.96万元,公用经费37.61万元。
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 ”经费支出6.7万元,比上年减少0.82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2.24%。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无增减变化。
3、2017年度本单位会议支出0万元,与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统一由政府办统筹安排。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绩效管理暂未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费支出如下:机关运行费共37.62万元,其中办公费3.6万元,印刷费4.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5万元,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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