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3 15:38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810-000068
发布日期
2018-10-23 15:38:55.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交警大队是区公安局领导下主管全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机构,是全区交通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领导、检查、安排部署全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参与制定城乡道路交通规划;负责全区交通管理安全设施的规划、管理和监制工作。

(三)负责全区交通事故的预防、调研和复议复查工作,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四)指导全区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违法、肇事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负责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组织领导和实施全区公路巡逻综合执法;负责公路治安案件的处理、公路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处理,承担交通警卫保障任务。

(六)负责全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审验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交警系统的法制建设,执法检查,开展法规调研活动。

(九)负责全区交警系统的非税收入,编制经费预、决算及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区交警系统的服装、设施、装备和有关物资的分发、调配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和区公安局做好全区公安交警机构编制、班子配备工作,提出本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使用意见;负责全区交警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全区交警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一)组织领导全区交警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区交通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能、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区交警工作统一指挥调动、公安交管要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接受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进行先期处警。

(十三)负责机关文电、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的处理与管理;负责机关保卫、卫生、信访、内外接待、车辆使用、维修等警务保障及固定财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和区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交警大队在区委、区政府和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交警大队领导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各项交管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横山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一)强化事故预防与处理,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①加强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监管,消除源头安全隐患。截止目前,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已正常114人,逾期未换证已正常39人,超分未学习已正常20人。加强黄标车、“营转非”大客车管理。今年以来,在各派出所、环保部门的配合下,强化工作措施,对全区151辆黄标车,拆解报废黄标车146辆,查封3辆,完成任务数97%。对全区51辆“营转非”大客车已全部建档,建档率达100%。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大队积极与安监、交通部门配合,对全区所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标识标线等安全设施缺失的重点路段进行全面排查,由于交警大队不是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施划实施主体单位,大队将排查出的4处隐患路段逐一建立档案,并提出可行性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强化交通事故防控措施。2017年以来,全区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2133起,死亡40人,其中共发生亡人事故33起,死亡1人事故30起(其中单方肇事9起,死亡9人;醉驾肇事5起,死亡5人),死亡2人事故1起,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2起,受伤561人,直接经济损失155.4万元;交通事故案件查破率达100%,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平稳。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0起,刑事拘留51人,取保候审27人,逮捕12人,移送起诉52起。未发生一起涉诉涉访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重点管控,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2017年以来,大队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及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现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日常管理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辖区国省道和区乡道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管控。严厉打击了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周密部署,确保重要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今年“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 十九大”期间,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周密部署,确保重要节、假日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全面开展“互联网+交管业务”服务平台。大队以深化公安交管改革创新为动力,根据市交警支队车驾管业务办理范围调整,进一步拓宽便民利民服务渠道,将小型汽车号牌计算机随机选取由“20选1”增加至“50选1”的模式,扩大号码选取范围,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四)提高民警素质,交警队伍整体形象不断提升。全年共组织开展规范执法教育培训活动18期,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水平,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活动3次,对各中队案件随机抽取,通过交叉互评的方式,对案卷进行点评,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共审核各类案件573起,抽查考评案卷80卷,其中优秀案卷44卷,良好案卷36卷。案卷质量明显提高。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是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其中包括以下15个中队: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综合中队

2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交管中队

3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法制监督室

4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室

5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中队

6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7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室

8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

9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

10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雷龙湾中队

11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塔湾中队

12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响水中队

13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殿市中队

14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石湾中队

15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白界中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按照规定人员情况不予公开,属于保密事项。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总收入1212.59万元,较2016年度总收入1216.11万元减少了3.52万元,减少了0.29%。主要因素:一是项目经费略有减少,2017年项目经费为21.63万元较2016年项目29.66万元减少了8.03万元。二是因人员的增加及调资,使人员经费增加190.75万元。

2017年总支出1212.59万元,较2016年度总支出1216.11万元万元,减少了0.29%。主要因素:一是项目经费略有减少,从2016年项目经费29.66万元降少到2017年项目21.63万元,减少了8.03万元。二是因人员的增加及调资,使人员经费增加190.75万元。以上原因使两年经费支出基本持平。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1212.59万元,从收入来源看,全部为财政公共预算拨款。从支出功能分类看,包含:基本支出

为1190.96万元,项目支出为21.63万元。

(1)按支出属性来分:

基本支出1190.9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849.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41万元;

项目支出21.6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公务、专项业务工作任务或者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业务工作,推进“放管服”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2)按支出经济来分:

工资福利支出794.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6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12.59万元,较上年度1216.11万元减少了3.52万元,减少了0.29%;财政拨款支出12.59万元,较上年度支出1216.11万元减少了3.52万元,减少了0.29%。收支减少主要因素:一是因财力紧张,人均经费整体降低,使得一些必要支出未及时能支出。二是人员数量增加再加上工资上调,使的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59万元,均为公安安全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9.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1万元。按经济分类看:人员经费849.96万元由工资福利支出794.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72万元构成;商品和服务支出341万元构成日常公用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37.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为6.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为31.4万元。

(1)公务接待支出为6.03万元,较2016年度6.05万元减少了0.02万元,降低了0.33%,累计共接待50批次、约580人次,主要用于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7年,我大队持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天数及标准,有效降低了公务接待支出。

(2)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与2016年度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2016年度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1.4万元,较2016年度31.45万元基本持平,自公务用车改革以来,我大队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严格按照市、区公车管理办法及支出制度执行,有效控制了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16万元,较2016年度0.09万元增加了0.07万元,增加了77.78%。主要因素是:由于新警数量增加,工作任务量大对个人综合能力要求提升,所以业务培训次数增多培训费略有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支出0万,与2016年持平。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部门绩效管理暂未开展,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41万元,较2016年度495.18万元减少了154.18万元,减少了31.14%。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采用了网络电子化办公,充分利用多媒体,利用科技力量,节约了人力、物力资源开支;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加强了规范财务活动,财务管理实施“精、细、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6万元,主要用于警用服装购置、及其他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保有公务车辆2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18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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