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3 11:28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810-000062
发布日期
2018-10-23 11:28:44.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规定,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本区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规定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负责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定,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聘用、调配等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规定,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市奖励制度,拟订本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农民工工作规定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区政府管理的公务员(干部)的行政任免事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大力开展就业工作,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我们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和鼓励创业”的方针,积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多方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着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21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200人的100.4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1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00人的101.2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00人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以内;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5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0人的104.67%。

1、突出重点,扩大就业。一是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首位,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精心组织2017年度“春风行动”专项招聘活动和“企业助力脱贫攻坚”专场招聘活动,征集中国人寿保险、陕西诚悦会计事务所、羊中王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等50多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岗位100多个,成功推荐31名未就业大学生实现就业。全年通过各种渠道累计为各类企业推荐我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292人。二是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激发大众创业热情,共扶持339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了网络营销、家政服务、便利超市、家庭种养殖等经济小实体,发放创业贷款2618万元,带动1000余人实现了就业,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突出服务,促进就业。一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平台作用,通过收集发布用工信息、举办招聘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开展职业介绍等方式,积极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服务平台,有效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全年累计举办各类招聘会5场次,吸引用人单位210家,提供就业岗位2500多个,入场求职登记近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500余人,成功介绍就业845人,有效缓解了就业难题。二是努力创新劳务输出工作思路。坚持“就地转移为主,对外输出为辅”工作思路,利用春节前后外出务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开展“三送”进农村活动,即由镇(街道办)劳动保障协管员将培训、岗位、温暖送到农民工家中,积极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全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698人次(其中就近就地转移34954人次,劳务输出25744人次),完成年任务6万人次的101.16%,创经济收入8.12亿元。

3、突出政策,帮扶就业。我们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以建立“一库五册”台账为基础,认真落实公益性岗位扶持、转移就业扶持、技能培训扶持等惠民政策。一是经区政府同意,面向2017年在册贫困户招聘公益性岗位137人,面向2016年脱贫户招聘公益专岗228人,面向“三无”贫困劳动力,招聘就业扶贫特设公益性岗位110个,现已全部上岗就业。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设立报销务工路费资金100万元,鼓励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三是围绕我区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整合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大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专题培训,认真对横山赶牲灵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就业扶贫“社区工厂”的认定工作。全年培训2017年在册贫困劳动力1194人,已脱贫贫困劳动力236人,普通劳动力281人,开创了我区就业扶贫工作新局面。同时,依托我区特色优势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参与到羊子养殖、蔬菜种植等农业主导产业中,着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全年通过产业发展吸纳就业1360人。

4、突出培训,稳定就业。一是紧紧围绕我区人才市场需求,在充分摸清劳动者培训意愿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春潮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实现了培训与就业的相互促进。二是狠抓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对区内残教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等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进行资质认定。9月份,选派3名青年骨干参加了省人社厅举办的贫困县创业培训师资班,有效解决了我区培训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三是依托横山恒泰驾校、横山亚泰驾校等5家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家政服务等一般技能培训200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50人的445.33%;开展SYB创业培训200人(其中大学生创业培训5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人的100%。

(二)全力推进法定人群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我们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政策宣传为载体,以扩面征缴为主线,以确保发放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宗旨,扎实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政策宣传不断加强。针对社会保险覆盖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工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保的良好氛围。全年累计印发各类社保宣传资料两万多份,深入镇、社区、企业、工业园区开展政策宣讲活动12场次,接受群众咨询四千多人次。

2、扩面征缴持续推进。根据全市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及时成立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横山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对非本区户籍常住人口或已在本地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并纳入登记,促进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努力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资格审查等前期准备工作,

截至12月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180人,扩面新增899人,征缴保费84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62047人,征缴保费407.27万元;工伤保险参保381家单位26708人,征缴保费1011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397家单位20893人,征缴保费741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1385人,征缴保费178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2823人,征缴保费370万元。

3、机关养老改革稳步实施。根据中、省、市改革决策部署,我局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政策要点宣传,并多次召开会议,解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相关问题。认真完成了全区299家12346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数据采集工作,确保单位不遗漏,数据不出错。同时,按期向市局申报了近三年度的缴费基数,及时对信息变动人员进行了数据更新、暂停缴费和待遇停续工作。

4、社保待遇按时兑付。我们严格执行省市政策规定,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力确保待遇发放到位。为3263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9835万元;为35187名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4276万元;为6009人次区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患者报销医疗保险费435万元;为777人次转外治疗患者报销医疗保险费1941万元;为314名生育女工报销生育保险费185万元;为279名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报销工伤待遇1568.56万元;为49名新增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87.94万元;为65名失业人员代缴医保费11.38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率达到100%。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人事人才工作卓有成效

我们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提高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水平,着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强化人事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坚持统一标准,严格规范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在全区9678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评出2016年度优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5名,考核率达到99%,充分发挥了考核的激励作用。二是完成了全区56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登记晋升的报名、培训、考核工作。新增高技能人才46人,其中,高级工33人,技师13人。三是完成归口管理357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情况和职务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并对新录用的20名公务员进行了信息录入。四是推荐上报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43人,审核上报符合卫生系列报名考试486人,办理资格证书816本,完成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4616人。五是完成9321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薪级工资和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完成2668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六是以落实退休干部职工的“两项待遇”为重点,认真组织老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一系列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举措,真正让老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

2、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一是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3月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凡进必考”的原则,会同卫计局在省人才交流会上引进医学类本科以上毕业生30名。二是由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我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过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等环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10名,为教育系统选拔了一批高素质人才。三是积极实施人才引进计划,经市人社局批准、区政府同意,我局会同编办、教育局等部门在陕师大冬季招聘会上,引进重点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90名,有效缓解了我区师资短缺问题。

3、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开展在校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抽选、公示等程序,组织30名在校大学生(其中省上定向分配6名)到政府机关进行了一个月的见习工作。二是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审核上报工作,累计梳理上报行政类职权119项、其他类职权13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入开展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为72名科员办理了享受副科待遇的相关手续,完成了38名新申报人员和19名职务晋升人员的公车补贴审批工作。

(四)着力调整劳资关系,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我们以调整劳动关系为统领,扎实开展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的劳动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劳动保障监察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认真落实《横山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办法》等劳动保障权益机制。全年检查用人单位168家,责令整改131家,行政处罚62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5起,已结案43起,正在办理2起,其中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联动平台举报投诉11起,已结案11起;共涉及农民工672人,为农民工讨回工资547万元,协调处理了13起群发性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切实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劳动争议调处迈出新步伐。积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来访125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3件,涉及劳动者96人,其中涉及农民工78人,当期审结81件,正在办理1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引导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800多份,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规章制度42个。

3、进城落户工作开创新局面。紧紧围绕“移民搬迁建设、重点集镇社区建设、城中村建设与进城落户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综合配套、有偿自愿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完善鼓励政策,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3154户9023人,其中,进城务工经商农民4746人,随迁投靠人员3927人,大中专和高中毕业生156人,其他194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

(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 2017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事业

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

横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3

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

横山区劳动监察大队

5

横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6

横山区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7

横山区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公室

8

横山区退休干部管理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共计80个,其中行政编制16个、事业编制64个;实有人员104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76人;实有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度收入总计4140.08万元,比上年增加1303.58万元,增长45.96%。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普调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增加。

2017年度支出总计4140.08万元,比上年增加1303.58万元增长45.96%。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普调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收入4140.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0.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4140.0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54万元,项目支出3230.54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40.08万元,比上年增加1303.58万元,增长45.96%。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普调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增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40.08万元,比上年增加1303.58万元增长45.96%。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普调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0.0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39.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30.54万元,事业运行569.9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9.54万元,基中:人员经费742.5万元;公用经费167.0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01万元,较上年增加5.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系统各单位下乡扶贫业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全系统累计接待30批次、227人,公务接待费用1.36万元,较上年减少3.9万元,原因是全系统各单位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本部门无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65万元,较上年增加9.47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全系统各单位下乡扶贫业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为0.52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原因是本年度专项业务会议安排减少。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绩效管理,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6万元,较上年减少7.41万元下降13.32%,主要原因是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进一步压缩支出费用。其中:办公费7.62万元、印刷费2.15万元、邮电费1.91万元、差旅费5.97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2.96万元、其他交通费26.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0.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4.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9.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 0 辆;购置单价5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拨款:反映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数额。

2、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汇总.XLS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西906室    联系电话:0912-761941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站标识码 6108230003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9号    陕ICP备08005900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