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3 11:14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810-000055
发布日期
2018-10-23 11:14:28.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区的价格政策规定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省、市下达我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的建议,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3.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全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全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4.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

5.负责区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并督导检查全区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6.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 发布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全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7.负责全区价格认证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进行预审。

8.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深化价格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持续推动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交通运输等价格改革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

开展各项价格专项检查,在医疗、教育、物业管理、涉农、涉企等热点领域组织专项检查。

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打造明码标价示范店。

发布横山区2017年价格诚信“红黑榜”,达到弘扬诚信,震慑失信的效果。

对2017年公交车运营收支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好年度公交车补贴监审工作,核定补贴标准。

开展涉案、涉纪、涉税等价格认定工作,为司法、纪检监察、行政工作提供服务。

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化解价格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抓好公共服务清单实施,提升农本调查水平,  深化价格诚信创建活动。年底完成《物价志》出版发行。

每季度会同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对辖区内设灶幼儿园,进行检查,核定伙食收费标准,严格备案制度。

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受理、办理。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没有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横山区物价局

2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6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2017年度收入总计288.56万元其中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56 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2017年支出总计 288.56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8.5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0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8.16万元。

(2)项目支出9.18 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物价检查等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8.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0.04万元,增长了3.6%。主要原因是日常共用经费按照人员、定额范围和定额标准核算,相对增加了调整预算数。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7年收入预算288.86万元,全部为区财政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5、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8.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0.04万元,增长了3.6%。主要原因是日常共用经费按照人员、定额范围和定额标准核算,相对增加了调整预算数。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收入总计288.56万元。包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86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支出总计 288.56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8.5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0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8.16万元。

(2)项目支出9.18 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物价检查等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8.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0.04万元,增长了3.6%。主要原因是日常共用经费按照人员、定额范围和定额标准核算,相对增加了调整预算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8.86元,其中:行政运行279.39万元,占比96.72%、物价管理9.18万元,占比3.28%。

(2)医疗卫生支出 0 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人员经费231.23万元,公用经费48.1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 0.57万元。

2017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2017年未购置车辆;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57万元,下降0.69%,接待5批次,18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1.62万元,均有文件且符合标准。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工作职能,本单位经费坚持经常化管理,把物价管理作为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坚持全面管理和突出重点,在日常管理的同时,着重抓好影响我区物价突出的问题。2017年全部资金288.86万元都由区财政统一拨付。我局2017年财政总预算288.86万元,其中项目资金共9.18万无,用于物价检查执法办案经费,所有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安排,根据工作进度分批拨付。

通过抓预算绩效管理促进工作开展,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抓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正常的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安排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48.16万元,由于由于本年度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的费用增长,同往年相比增加18.2万元,上升了6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9.17万元,采购中心均已审批批准,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横山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西906室    联系电话:0912-761941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站标识码 6108230003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9号    陕ICP备08005900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