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09:16 来源: 市教育局

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推进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逐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10号)、《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持续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普职协调发展;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坚持公平公正,不断优化规则程序和招生机制,为学生提供平等升学机会;坚持“两考合一”,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改革目标。到2020年左右,全省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将现行的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初中学生毕业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共13科。

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以及地方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方式;“体育与健康”的体质健康实行现场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音乐、美术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3.考试分值与时长

(1)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

生物60分,时长60分钟。

地理60分,时长60分钟。

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各为10分,时长各为15分钟。

(2)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

语文120分,时长150分钟;

    数学120分,时长12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考试30分),时长120分钟;

    物理80分,时长80分钟;

    道德与法治80分,时长80分钟;

    历史60分,时长60分钟;

    化学60分,时长60分钟。

    体育与健康6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10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情况考核占5分,体质健康现场考试成绩占45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4.笔试科目试卷呈现形式

    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5.考试时间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进行,时间为三天。第一天上午考试科目为语文,下午考试科目为英语;第二天上午考试科目为数学,下午考试科目为物理、道德与法治,考生为九年级学生。第三天上午考试科目为化学、历史,考生为九年级学生;下午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生为八年级学生。

    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

    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

音乐、美术的终结性考试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进度并结合实际安排。

6.考试命题与制卷

所有笔试科目由省上统一命题和制卷,全市统一组织实施,以县市区统一设置考点。非笔试科目按省上相关要求,市上负责制定测试办法(另文下发),县市区组织实施。

7.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

等级呈现方式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设一定比例。

    8.考试成绩应用

(1)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的主要依据。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存在学科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学科成绩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年该学科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复读。所有非应届学生参加同一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次数不超过两次。

    (2)初中学科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依据。市、县两级教科研机构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试题质量和学生的答卷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分析研究,评估学科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诊断和指导学科教学的报告。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维度的培养和养成情况和学生自我记述、教师综合描述、相关事实材料清单等3个方面过程记录情况。修订现行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出台我市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和指标体系(另文下发),各县市区初中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评价细则。

2.评价实施

由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领导,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坚持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性、主体性、激励性、发展性、过程性原则,按照写实记录、民主评定、公示审核、信息录入、形成档案程序,采用“客观记录+写实记述+材料佐证”的方式,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从8个方面进行记录,并以《榆林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修订后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一并下发)客观呈现,为高中招生提供参考资料。

3.结果呈现

为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五个维度分别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思想品德维度不限比例,其余维度限定一定比例。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

作为录取依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笔试科目和非笔试科目组成。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笔试科目为“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笔试科目,还须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中选择2科作为录取计分科目。

非笔试科目的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3.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条件

每位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方具有当年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资格。参加两次学业水平考试,以当年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地理、生物两科第一次学业水平考试合格,不得第二次参加考试。普通高中不录取非应届生。

(四)完善招生录取政策

本着扩大高中学校办学自主权,引导高中学校特色发展、多样化发展的思路,市上研究制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具体办法,并与各学科等级比例、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比例等一并另文下发。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两考合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省统考科目考务、阅卷等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要求,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确保中考改革有序推进。

2.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协调组织有关工作。市教科所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负责音乐、美术考试工作,负责初中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市电教馆负责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相关工作。市招生办负责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负责省统考科目的阅卷工作,负责招生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区招生办做好辖区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省统考科目的考务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有学科考试组织工作。

3.深化课程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督促指导初中学校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构建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加强对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方法,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4.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强师资配备,特别要对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等原非考试科目学科教师进行全面摸底,按要求配齐相关学科教师。要继续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按标准配备理科实验、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设施设备,满足课程实施的装备条件,下大力气抓好理化生实验开展、图书阅览等工作,提高教学设施设备的应用水平和使用效率。各县市区要切实保障中考改革所需经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5.做好宣传引导。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座谈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认真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高中阶段学校要在规范办学的前提下,努力办出各自特色,周密研究自主招生的具体方案,广泛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加强对社会和家长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全面实施新的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和综合素质评价方案,2015年和2016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延续实行原有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方案和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榆林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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