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切实加强共青团组织的队伍教育和仪式教育,5月10日,横山区第三中学隆重举行十四岁青春仪式暨普法教育进校园活动。
活动在精彩的腰鼓表演中拉开序幕,第三中学校长李华在仪式上致辞;团支部书记王小花宣读了新团员的发展情况和新团员名单,与会领导向新团员佩戴象征着光荣与责任的团徽,新团员们因戴上团徽成为共青团员而无比骄傲自豪。
仪式结束后,陕西夏洲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渝斯以《法律责任与年龄》为主题,讲解了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同学们,你们知道民法典是哪一年颁布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主讲人曹渝斯通过一问一答的互动方式,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分析了青少年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轻松有趣的授课方式,同学们积极互动,踊跃答题,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据悉,区司法局为区第三中学赠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0余册,笔记本、写字笔等学习用具100余份。民进横山支部主委张海燕、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克国出席活动并讲话。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西906室 联系电话:0912-761941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站标识码 6108230003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9号 陕ICP备08005900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