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10823MB29680310/2019-003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横山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榆林市横山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9-10-24
来源:信息办
分享: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全区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的措施。

5、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指导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平安横山建设。

7、研究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8、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全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参与调查社会反映大、情况复杂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9、负责各镇(街道办)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考核、考评。

10、指导镇(办事处)综治维稳工作。

11、调查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12、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13、承担政法委机关文秘档案管理工作,综合服务并能及时准确地为上级部门和本部门领导班子提供决策依据,了解政法各部门工作,发挥好参谋作用。

14、组织实施“两代表一委员”评价政法工作机制,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做好政法舆情监测与正面宣传工作,弘扬主旋律。

15、承担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国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培训,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进行及时上报。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 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2、强力推进平安横山建设工作。

3、大力加强法治横山建设。

4、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管理水平。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我委10个行政编制;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收入总计519.28万元,比上年增长161.35万元,同比增长31.07%,主要增长原因扫黑除恶工作支出增加。

2018年支出总计519.28万元,比上年增长161.35万元,同比增长31.07%,主要增长原因扫黑除恶工作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519.28万元,比上年增长161.35万元,

同比增长31.07%,主要增长原因扫黑除恶工作支出增加。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162.1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了0.3%,主要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有调出人员,工资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39.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17万元。

(2)项目支出357.1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6.75%,主要增长原因扫黑除政法宣传工作增长,项目支出增长。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总计519.28万元,比上年增长161.35万元,同比增长31.07%,主要增长原因扫黑除恶工作支出增加。

2018年支出总计519.28万元,比上年增长161.35万元,

同比增长31.07%,主要增长原因扫黑除恶工作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基本支出16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17万元;项目支出357.1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109.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6%。其中:基本工资42.52万元,津贴补贴55.04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12.01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8%。其中: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2.05万元,邮电费2.9万元,差旅费3.3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1.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14%。其中:退休费27.64万元,生活补助:1.7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三公”经费情况。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绩效管理,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8%。其中: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2.05万元,邮电费2.9万元,差旅费3.3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1.16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了55.56%,主要原因是机运行工作很多是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到项目支出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政法委2018决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