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23MB29680310/2019-0030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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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区卫生健康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配置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五)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中、省基本药物政策,组织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七)组织实施全区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负责全区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编报和管理。
(九)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十)制定全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人口文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区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前置审核。
(十一)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十二)拟订健康横山建设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负责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牵头开展全区健康扶贫工作。
(十三)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多元化、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举报发现食品安全可能存在隐患的情况,应当立即组织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要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研究,建立同区医疗保障局的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康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区“两不愁、三保障”和健康扶贫“四个百分百”和“六个全覆盖”工作要求,不断推动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实,确保我区如期脱贫。一是年初制定出台了《榆林市横山区健康扶贫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将2018-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后续帮扶计划和巩固提升目标任务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为全区1261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新农合参合费用,确保贫困人口后续帮扶得到保障,防止二次返贫;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为了推动各项扶贫惠民政策能真正的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我局将全区21个乡镇卫生院划分为9个片区,实行领导分乡镇包抓,划片区作战,并将责任扛在9名副职身上,频繁进村入户开展督查指导,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持续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一是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康档案49523册,慢性病签约人数4052人,全部实行个性化管理,按照不同病种不同治疗方案,及时有效的对大病患者进行干预和治疗;四是深入推进“八大行动”开展。今年年初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业务单位的责任分工,并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开展“两对两补”工作,重点围绕健康扶贫政策、责任、工作“三落实”,对标任务标准和时间节点,全面补齐攻坚短板和工作弱项,确保今年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六是强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今年,我局在健康扶贫宣传上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集会、健康扶贫大篷车、健康体检、集中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并利用广播、电视,贫困户微信群等网络媒体宣传扶贫政策和健康小常识,并对贫困户家中张贴的省、市、区印制的明白卡进行了补充,印制了20万册健康扶贫宣传小册子也全部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群众健康素养和政策知晓率显著提高。
(二)基层卫计机构顺利整合。按照卫计机构整合要求,顺利完成了基层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的整合任务。年初我局就研究制定了推动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实施方案,对原各乡镇计生机构的人员、财产进行了全面摸底,工作人员分配采取自愿原则,5月份上旬顺利完成整合。整合后,我区基层卫生计生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三)新农合工作稳步提升。2018年,我区新农合参合人数为317117人,农民个人缴纳170元,参合率达99.87%。截止今年10月底,新农合共计补偿人数为654145人次,共计补助金额为17427.53万元,其中参合住院患者市外医疗机构就诊人次3484人,占住院人数的8.23%,住院补助金额为2796.45万元,占住院补助资金的19.84%;市内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人次8773人,占住院人数的20.71%,住院补助金额为4662.87万元,占住院补助资金的33.08%;市内二级医疗机构就诊人次20142人,占住院人数的47.56%,住院补助金额为5636.82万元,占住院补助资金的39.99%;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就诊人次9954人,占住院人数的23.5%,住院补助金额为1000.02万元,占住院补助资金的7.09%。门诊统筹补偿560344人次,补偿2020.85万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51448人次,补偿1310.52万元,大病补助5954人次,补助1295.43万元。全区新农合患者次均住院费用为6330.39元,住院率为13.47%。整体分析,全年资金使用合理、运行平稳、保障有力,群众反响良好。
(四)公共卫生工作保障有力。一是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于机构整合等原因,为了保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今年我区对工作领导小组做了必要调整,成立了以米劲副区长任组长、刘树元局长为副组长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指导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为确保全区居民都能享受到公平可及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我局结合卫计工作实际,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研究制定了《榆林市横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榆林市横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榆林市横山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榆林市横山区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试行)》等文件,为今后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三是强化督导考核。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制定考核方案,确立了由局机关带队抽调专业机构工作人员每2个月考核一次的工作机制,考核实行现场打分、现场反馈,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开展
1、免疫规划管理与监测工作。截止10月底,对辖区内21个乡镇接种单位开展了3次免疫规划现场督导检查和11次冷链运转。累计报告一类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 A群流脑疫苗、流脑A+C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白破疫苗)接种率,除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其它疫苗接种率均达到国家要求的95%以上。从2013年3月至今已有30个接种点启用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今年10月份各个接种点又分别安装了冷链追溯系统,目前系统运转良好;7个产科医院分别安装新生儿信息录入系统,向全区各乡镇接种点推送新生儿接种信息。截止目前,各接种点已累计上传82235个儿童个案信息。开展了AFP、麻疹、流脑、乙脑、新破、百日咳、15岁以下儿童乙肝的主动监测工作。1—10月份累计主动监测30次,区内未发现 AFP病例、流脑、麻疹、乙脑、百日咳、甲肝、15岁以下儿童乙肝等病例。
2、传染病管理工作。1-10月份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共报告传染病15种876例,无死亡病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其中乙类传染病11种677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丙类传染病4种199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1至10月份我区性传播疾病发病总数193例,其中淋病6例,梅毒184例,艾滋病3例,HIV 1例。
3、结核病控制工作。截止10月底,全区结核病门诊共登记初诊病人202人,查出结核病人114人,接受免费治疗的病人55人,实验室共痰检涂片347张,查出初治涂阳病人15例,登记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人18人,免费拍胸片66张。2017年在治的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督导收卡工作也圆满完成。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与处置。3月份,我区雷龙湾镇发生一起皮肤炭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局立即启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流调、消杀以及正面宣传等为一体的应对举措,同时对疑似患者开展隔离救治,通过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基本公共卫生开展情况。截止10月底,全区高血压患者实际管理人数为18369,健康管理率为90.93%,规范管理人数为16083,规范管理率为87.55%,血压控制率达到91.91%.糖尿病患者实际管理人数为2322,健康管理率为38.06%,规范管理人数为2025,规范管理率为87.20%,血糖控制率达到79.6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筛查数为1566,累计建档立卡人数为1112,精神科诊断复核数1114。
6、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一年来的筹备和努力,我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初具雏形,5月份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拟定的成员单位培训计划已全面完成。
7、地方病防治。一是开展了布病监测。根据全区疫情实际情况,选择高镇、响水、高镇、塔湾、赵石畔、白界、等14个监测点与牲畜及畜产品有接触的重点人群进行了调查。 共对234名高危人群进行虎红平板和血清学试管凝集试验,检出阳性3例,阳性率 1.28% ,发病3例,发病率0.77/10万;二是对全境展开了鼠情踏查和监测工作,全年共捕鼠26只,采集野鼠血清20份送市地防所进行血清学监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开展了碘监测工作。抽取了5个乡镇(横山镇街道办事处、赵石畔镇、高镇镇、武镇镇、白界乡)小学里的8-10岁非寄宿学生各42名共210份碘盐样本,同时每个乡镇还抽取21名孕妇碘盐共105份,通过实验室的监测,210份碘盐中合格为204份,不合格为6份,无非碘盐。碘盐覆盖率为100%。碘盐合格率为97.14%,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7.14%;另外,105份孕妇碘盐中,合格为104份,不合格碘盐为1份,不合格率为0.95%,碘盐覆盖率为100%,碘盐合格率为100%,非碘盐为0份。
(六)妇幼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孕产妇和儿童系统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孕产妇和儿童系统化管理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截止10月底,全区共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4124册。产妇总数为3476人,活产数3487人,早孕建册3267人,建册率为93.69%,产前健康管理3267人,管理率93.69%,住院分娩率99.60%,产后访视2557人,访视率为73.16%(区域外居住者访视不到)。高危孕产妇96例,高危孕产妇管理100%。无孕产妇死亡。发放儿童保健手册8818册。全年活产数3487人,新生儿访视2319人,访视率66.50%(区域外居住者访视不到)。0-6岁儿童应管理26459人,实际管理26195人,保健覆盖率99%。5岁以下儿童死亡2人,死亡率2.08‰,婴儿死亡2人,婴儿死亡率2.08‰。0-36月龄中医药数12615人,实际管理8291人,管理率65.72%。二是项目实施进展顺利。“母亲健康检查工程”应检查74381人,截止11月底,实查35892人,检查率为48.25%,查出患病18188人,患病率为51%,治疗9599人,治疗率为53%。 2018年免费孕前健康筛查应查5602人,已查5300人,检查率为94.61%,共实施免费检查出暂不宜结婚人群4对,检查出暂不宜怀孕的8对,其中梅毒 0人,淋病0人,乙肝9人,糖尿病0人。全区孕产妇产前系统保健免费健康超声检查人数1781人次,异常胎儿数2例。糖氏综合征筛查人数1000人,其中高风险数42人,N管缺陷高风险23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新增应服用人数3968人,服用人数3667人,依存人数2353人,知晓人数3114人,目标人群知晓率91.93%,服用率92.41%,依存率68.80%。免费筛查宫颈癌8592人,刮片阳性228例,活检人数205人,其中癌前病变7人,确诊鳞癌2人,已采取定时随访跟踪等措施,督促尽早尽快接受治疗,有效地保障其身心健康。新生儿疾病筛查2227人,筛查率为63.87%,无苯丙酮尿症阳性儿童;听筛2195人,听筛率为62.95%。全区接受艾、梅、乙筛查的孕产妇数4119人,艾滋病阳性0人,梅毒阳性8人,乙肝检测阳性65人,为已分娩的43名婴儿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新生儿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强化。一是履职尽责,严格行政许可。截止10月底,全区共许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72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现场审核,其中旅店业14家、美容美发50家、商场1家、文化娱乐场所4家,公共浴室3家,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100%。二是规范医疗机构许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今年重点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黑美容”等非法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科室出租、承包、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以及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等专项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共出动监督员250多人次,监督车60余台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11家,其中区级医院3家、疾控中心1家、民营医院11家、乡镇卫生院2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5家、村卫生室42家、诊所18家。行政处罚案件17件,共处罚金额57000元。双随机15家,都已全部完成。三是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是学校传染病防治的重要工作措施,今年4月份,我局专门组织各学校负责人在横山第三小学召开了全区学校卫生工作联席专题培训会议,会议就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学校传染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并研究制定了防治工作方案。截至11月份,我局共组织专项检查学校59所,其中:县城中学7所,乡下中学14所,基层中学14所,城关小学8所,基层小学19所,托幼机构11所,共出动车辆40台次,监督人员115人次,监督覆盖率达90%。
(八)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区级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为了加快区级医院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今年我区重点加强区级医院专科建设,5月份“横山区区域胸痛中心”在区人民医院正式启动建设,标志着我区医疗服务能力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二是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建设。通过加强120急救体系与院内救治的有效衔接,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起了高效、快速、精准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三是持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提升患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今年我区重点开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提高预约就诊比率、优化就医布局流程、注重人文关怀服务、拓展一站式服务内涵、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投诉纠纷处理、践行诚信收费措施及凸显中医特色诊疗等十项措施,不断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四是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患者安全管理。今年我局重点加强对问题比较集中的急诊急救、手术麻醉、医院感染、产科诊疗、儿科医疗等领域的日常督查,同时加强医院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室、内窥镜室等部门感染管理工作检查,从源头上保证医疗质量的安全。五是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今年我区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截止目前,已组织开展专项督查3次,重点对医疗单位是否制定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处方点评以及手术期预防用药管理的具体办法,是否加强对临床医师进行合理应用抗菌素有关知识培训检查进行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批评,并纳入个人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对认真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安全、合理、规范使用者给予表扬,从而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使用,推动临床治疗用药的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
(九)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坚持把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年初成立了卫计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在卫计工作会上和各下设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安排局领导定期对所联系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都会召开全系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做到了预防在前、防范在前。同时健全了领导带班、检查、汇报及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有力推动我区卫生计生系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此外在项目建设上都会充分的进行风险评估,将可能存在的信访维稳、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从而在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安全稳定问题的发生。截止目前,全系统未发生任何信访安全事件,为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十)抓学习、促党建,推动卫计工作新提升。一是抓学习,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我局将每周二上午定为机关集中学习日,由领导干部依次轮流主讲,学习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文件,全面准确地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新发展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做好先进典型培育、推荐和宣传,弘扬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激发全系统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建立“机关主体抓,单位具体抓”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了相关党建制度,使工作推进程序更加规范、责任更加明确,全系统形成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工作新态势。三是继续推进民营医院党组织建设。大力拓展民营医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指导民营医院党组织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指导民营医院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激发职工群众的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5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榆林市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 |
2 |
榆林市横山区医院 |
3 |
榆林市横山区中医院 |
4 |
榆林市横山区妇保院 |
5 |
榆林市横山区疾控中心 |
6 |
榆林市横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7 |
榆林市横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
8 |
榆林市横山区卫生学校 |
9 |
榆林市横山区药品采购与结算中心 |
10 |
榆林市横山区红十字办公室 |
11 |
榆林市横山区波罗中心卫生院 |
12 |
榆林市横山区石湾镇心卫生院 |
13 |
榆林市横山区高镇中心卫生院 |
14 |
榆林市横山区武镇中心卫生院 |
15 |
榆林市横山区响水镇心卫生院 |
16 |
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心卫生院 |
17 |
榆林市横山区赵石畔中心卫生院 |
18 |
榆林市横山区艾好峁中心卫生院 |
19 |
榆林市横山区横山镇卫生院 |
20 |
榆林市横山区党岔卫生院 |
21 |
榆林市横山区塔湾卫生院 |
22 |
榆林市横山区魏家楼卫生院 |
23 |
榆林市横山区双城卫生院 |
24 |
榆林市横山区石窑沟卫生院 |
25 |
榆林市横山区韩岔卫生院 |
26 |
榆林市横山区白界卫生院 |
27 |
榆林市横山区南塔卫生院 |
28 |
榆林市横山区雷龙湾卫生院 |
29 |
榆林市横山区殿市中心卫生院五龙山分院 |
30 |
榆林市横山区武镇卫生院付家坪分院 |
31 |
榆林市横山区石码坬农场卫生院 |
32 |
榆林市横山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
33 |
榆林市横山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办公室 |
34 |
榆林市横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稽查大队 |
35 |
榆林市横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5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839人;实有人员746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72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各项收入合计22036.55万元,较上年增加2717.82 万元,增长了14.07%。各项支出合计21899.98万元,较上年增加3214.69万元,增长了17.20%。原因是卫生计生合并人员经费增加;医改、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保障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卫生计生专项经费投入增加,导致收入支出整体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各项收入合计2203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69.49万元,占总收入的54.77%,较上年增加1080.12万元;事业收入8678.13万元,占总收入的39.38%,较上年增加627.22万元;其他收入 1288.93万元,占总收入的5.85%,较上年增加1010.48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各项支出合计2189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4.50万元,占总支出的59.93%,较上年减少77.85万元;项目支出8775.48万元,占总支出的40.07%,较上年增加3292.5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69.49万元,较上年增加1080.12万元,增加了9.8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69.49万元,较上年增加1080.12万元,增加了9.83%。原因是单位合并,业务工作的增加,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投入加大,导致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69.49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080.12万元,增长了了9.8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2.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43.0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9.21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5261.38万元,占80.18%。公用经费无此项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经费无此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319.21万元,占4.86%。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981.71万元,占14.96%。公用经费无此项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507.19万元。
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98万元,比上年增加12.88万元,增加了37.77%。原因是卫生计生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具体说明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及2017年均无产生费用,无增减变化。
(2) 截至2018年底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3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了6.37万元,增加了36.55%。原因是卫生计生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3)公务接待支出23.18万元,比上年增加6.51万元,增长了39.05%。原因是卫生计生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本年支出31.2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21万元,增加了0.68%,原因是卫生计生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本年支出21.4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67万元,增加了36.02%,原因是卫生计生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7.62万元,比上年增加25.62万元,增加了213.5%,原因是卫生和计生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31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23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83.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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