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10823MB29680310/2019-003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横山区老龄办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榆林市横山区老龄办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9-10-24
来源: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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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老龄办主要任务是为老龄委议事决策服务,为成员单位推进工作服务,为社会各界与发展老龄事业服务,为广大基层老年群众服务。具体为:

(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督查全区老年人保健补贴发放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督查全区养老服务业项目资金使用工作。

(三)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制定全区老龄宣传计划;指导开展全民尊老敬老教育,组织老龄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全区老龄经费和固有资产管理。

(五)制定全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

(六)负责“敬老月”大型活动。

(七)负责慰问全区老党员、老红军、基层老干部、失能老人、困难老人等工作。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部门的协助和全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大老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大会议以及各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切实做好《榆林市老年人优待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二是高龄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是老龄工作的重点。保证所有高龄老人按时足额享受保健补贴,同时杜绝多领、冒领,是老龄工作的难点。四季度共发放17381400元老年人保健费。同时为全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138个。

三是城区助老工作。正在筹建中的“城区助老服务中心”和“为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城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代购生活用品、送餐、送药、免费理发等服务,全方位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二)养老体系建设和运营水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积极扶持养老服务组织建设。2018年,我办加大扶持养老机构的发展,正在筹建中的横山区中心敬老院是一所公办养老院, 项目位于横山区白界镇杨官海则村;已建成一所民办养老院——横山区大爱养老院,是一座功能设施齐全的标准化养老院,可入住120位老人,现正在陆续入住;我区基层村老年协会已成立了356个,成立率已达98.6%,城镇社区全覆盖,有会员17844人,其中省级规范化老年协会1个、市级4个、区级153个,主要分布在各乡镇所在村和留守人口较多及居住比较集中的村上。

二是运营管理迈出出实质性步伐。我办积极极整合服务资源、服务项目目,采取社会化、市场化的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餐、助浴、助行、精神慰藉等多项服务。我区建成的志州老年护理院,设施齐全,环境整洁,是一所医养融合的民办护理院,现已入住66人;

(三)敬老年月活动和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敬老月期间,我办开展了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主题的各项活动:一是深入开展《老年法》和老龄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敬老社会氛围。二是开展走访慰问贫困、高龄、失能、空巢、失独老人和老红军、老党员、老干部活动。向老人们表示节日的美好祝福,表达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三是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了组织开展了老年秧歌、陕北民歌、陕北说书等老年人文艺节目表演,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我办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展示了老年人的风采,体现了尊老、敬老、助老的风尚。

(四)加强老龄队伍自身建设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集中学习活动的重要性。通过深入学习,切实统一我办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积极总结经验,大胆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区老龄事业的不断发展、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事业单位管理,其中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收入总计202.16万元;比上年增加93.04万元,同比上升85.26% 。一是正常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市区级养老服务业项目资金导致经费增加。

(2)2018年支出总计202.16万元,比上年增加93.04万元,同比上升85.26%,一是正常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市区级养老服务业项目资金导致经费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6万元,比上年增加93.04万元,同比上升85.26%,全部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总支出202.1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收入总计202.16万元,比上年增加93.04万元,同比上升85.26% 。一是正常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市区级养老服务业项目资金导致经费增加。

(2)2018年支出总计202.16万元,比上年增加93.04万元,同比上升85.26% 。一是正常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市区级养老服务业项目资金导致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1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基本支出90.59万元(主要是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的公用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4.81%;项目支出111.56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工作调研、业务培训、重阳节大型宣传活动、春节等重要节日慰问等活动的开展和发展养老服务业),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5.1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48万元,公用经费9.1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36%;商品和服务支出9.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57%。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本部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未有此项费用。

(2)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8年度公务接待共0批次,累计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暂时未开展,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万元,较去年减少0.75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公共预算拨款:反映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数额。

附件:榆林市横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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