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3016086830W/2019-0000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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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旅游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综合平衡乡镇(街道)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旅游经济发展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的开发。
(四)负责辖区内旅行社的核准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星级旅游饭店、星级乡村旅游酒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商品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依据法规规章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日常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检查,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五)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新业态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活动;配合全区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等工作,组织协调三峡库区旅游对口支援工作。
(七)负责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区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八)统筹、协调全区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九)拟订全区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十)负责承接中央和榆林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已由中央、榆林市和本区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旅游建设项目取得新进展。今年,全区旅游项目共开工建设项目7个,累计完成投资1.32亿元。其中,卧龙山景区完成游客服务中心装修,结义园绿化、转兵洞、永兴寺仿古栈道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00万元,正在建设景区水利景观项目;茅庐界景区完成景区绿化3000多平方米,装修农家宴、窑洞宾馆1000平方米,四季体验洞主体工程完工,景区标识标牌全覆盖,累计完成投资500万元;波罗古堡景区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处,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停车场、旅游厕所正在建设,完成投资800万元。圁水圣境景区主道路硬化1.2公里,绿化3公里,铺设美食广场1200平方米,新建湖心岛2600平方米,并完成湖心岛绿化工作,建设特色休闲木屋两座,环湖道路硬化2千米,新建游船码头2座,累计完成投资7400万元;碧泉湖景区湖面开挖3万立方米、建4万立方米蓄水池1个、完成湖堤防护2.5千米,环湖廊道3.5千米,景区绿化20亩,新建窑洞20孔,完成投资2300万元;曹阳湾景区绿化道路3千米,投放各类鱼苗6万尾,目前已完成绿化1000亩,累计投资300万元;中国无定河民族文化旅游度假区正在进行景区道路、绿化、新建文化广场、民俗餐厅、游泳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
(二)全域旅游发展呈现新态势。以“旅游+”理念为引导,整合全域资源,构建全域旅游新业态、新模式的方式,启动了横山区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一是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唐朝文带领旅游局、财政局、农业局等15人组成的考察组于7月29日,赴韩城市考察学习文化旅游产业和城市建设,并形成了考察报告。二是为全面掌握全区旅游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8月22日成功举办旅游工作现场推进会。目前我区全域旅游规划已完成招标,正在组织中标单位进行现场调研,编制初稿。
(三)重点景区专项规划取得新成效。重点景区的专项规划全面启动,五龙山、吴家沟、响水古堡景区规划编制完成,评审通过;圁水圣境景区专项规划初稿评审完成。
(四)深入推进厕所革命。2018年,我局积极落实“厕所革命”政策,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按照A级标准设计,实现星级景区和重点景区旅游厕所全覆盖,共新建旅游厕所12座,总投资269万元。其中区级财政修建8座,补助224万元;市级财政修建3座,补助45万元;省级财政修建1座,补助10万元。曹阳湾、响水古堡等12座旅游厕所均已验收,并投入使用。
(五)特色旅游品牌形象新巩固。我局借助各类媒体进行旅游宣传,营销策划各类活动,提高横山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一是举办“圣境五龙山”摄影大赛活动,接待游客量达5万人次。二是举办“喜迎国庆 印象横山”旅游主题摄影展,陆续在政府广场、黑峁墩、卧龙山等景区展出。三是创办“横山旅游”微信公众号,向受众提供旅游新闻信息,分享精彩游记攻略。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在各网站投放横山旅游广告。四是参加“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专题推介横山旅游资源。五是开展“3.15”“中国旅游日”和“12.4宪法日”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六是在榆林至西安的列车上投放横山旅游车体广告。七是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制作文明旅游手册3000份,发放至各酒店、景区、旅行社。八是精心编制印刷《横山旅游地图》等旅游资料,全方位宣传横山。
(六)行业管理服务新提升。为切实做好旅游行业管理工作,我局在景区日常监管、旅行社监管、旅游安全巡查等方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旅游行业管理日趋规范。一是提升旅游行业服务水平,成功申报星级酒店3家,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1家。二是成立横山区旅游协会,为政府和涉旅企业之间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全区旅游业健康发展。三是积极协调3家A级景区、7家旅行社、3家三星级酒店负责人开展旅游市场协调会,建立互联互利机制,全面促进旅游资源整合,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四是加快推进我区旅游景区、旅游营销、旅游服务三大体系建设,为旅行社与景区搭建合作平台,组织全市旅行社参加横山旅游产业发展交流会。五是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开展安全大检查13次,联合大检查1次,对涉旅企业综合整治,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树立横山旅游形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横山区旅游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事业11人。单位无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六十年代精简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收入225.64万元,支出225.64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旅游局决算总收入22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64万元。支出225.64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225.64万元,按照功能分类划分:商品服务业支出225.64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划分:基本支出66.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159.09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6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收入0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横山区旅游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25.64万元,均为商品服务业支出,基本支出6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6.69万元,项目支出159.0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1)人员经费支出39.86万元,主要为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6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6.69万元,主要为维持部门正常运行而发生的 办公、水、电、物业管理等公用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全年公务接待共2批次8人次,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2018年全年无车辆购置支出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无出国出境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0.75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1.03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绩效未实行,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横山区旅游局运行经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车辆,无购置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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