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3016086830W/2019-0000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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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文体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规定和措施。
(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改革和发展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协调全区文体广电设施建设布局,参与重点文体广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区级公共文体广电设施。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公益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制定全区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产业规划和管理规定;指导、协调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五)组织、协调全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申报推荐国家、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审核申报全区重点文物的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审核申报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保护项目,加强对国家、省级、市级重点保护名录的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文物鉴定工作;协调、指导、检查全区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鉴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文物、盗掘古墓葬、走私贩卖文物的案件。
(六)组织、协调全区旅游工作。编制全区旅游事业和重点景区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领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评估;指导全区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和质量等级评定;组织领导全区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申报管理全区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协调管理假日旅游工作;监督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申报全区国际、国内旅行社的设立,协助上级部门完成旅行社年检工作;指导各类宾馆、酒店的星级评定;组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评比;监督管理全区旅游市场,查处违法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受理旅游投诉案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案件的处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全区电影发行放映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审核、申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全区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和检查重大宣传活动,统一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八)负责全区文化娱乐、电影、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上网服务和音像市场的管理;依法实施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影、美术品经营和音像、电子、书报刊等出版物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并开展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稽查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管理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指配全区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管理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应用。
(十)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和全区印刷业;负责书报刊印刷、发行单位审核申报;负责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认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区“扫黄打非”行动;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侵权案件。
(十一)组织、协调全区体育工作;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和中小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区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与布局;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省、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指导和管理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研究拟定全区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训和艺术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体广电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和研究会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成果丰硕。
一是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成功举办了春节联欢晚会、元宵晚会。先后举办了彩灯扮春、秧歌欢春、百姓舞台等十几项春节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了 “中国曲艺之乡”授牌专场晚会和七夕文化节、中秋节诗歌朗诵、少儿讲故事比赛、第六届陕西省阅读文化节、美丽乡村建设文艺惠民演出等活动。举办了足球、篮球、“三秦舞王”第七套健身秧歌大赛等一系列赛事,引导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区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按时完成了各中小学教材的配发及《新时代面对面》等政治理论读物的发放工作。
二是对外交流演出成绩斐然。先后20多次受邀国务院、中央军委、文化部、中央电视台及各省级媒体参加演出。和苏州评弹合作的《看今朝》节目,参加了2018春节团拜会和央视元宵晚会及全国非遗曲艺周开幕式演出;同时还先后参加了央视2套《魅力中国城》、首届“中国盐都 全国乡村优秀曲艺节目交流展演”、第十届中国曲艺牡丹奖颁奖系列活动“送欢笑下基层”和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歌从黄河来》横山专场展演等演出。
三是文艺精品创作亮点纷呈。聘请名家导演编排了《清风亭》《状元媒》等5部古典戏剧;新排演了《梁山赌棍》《麻辣嫂禁赌》等4折小戏;重新编排了《盛世欢歌》《横山道情》等剧目;新创作了《看今朝》《那道道峁梁那道道川》等10多部说书精品;邀请中省市名家、导演对横山曲剧《书匠》进行了重新排演。今年来,累计组织各演出团体开展文艺下乡近500场(次)。
四是公共基础设施全面加强。整合各类资金160多万元,建成26个村级文化广场;为236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包括110个贫困村)、19个社区配送了锣鼓、大镲、音响等文化娱乐器材;升级改造农家书屋40余个,配置图书12760册;农家书屋实现了361个行政村全覆盖(并村前);图书馆办理借阅证400张,外借册次16200册,续借图书345册,接待读者24000(人)次。目前,新图书大楼、新文化馆等功能场馆的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购置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初步计划于2019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今年4月,我区被中国曲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曲艺之乡”;5月被省文化厅命名为2018-2020年度“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寄阁寺古建筑群、肖崖毛主席旧居、榆林战役彭德怀司令部旧址于今年9月成功申报为陕西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成功申报石窑沟刘志丹旧居等32处革命旧址及历史文化遗存为横山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开展说书、腰鼓、民歌,进校园、社区活动,加大对党岔村等10余处老腰鼓基地、曲艺传习所的建设力度。
(三)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明显加强。
加强对全区音像制品经营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团体、印刷厂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双打”和市场秩序整顿;严厉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行为,强化上网服务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全年日常检查共计703(家)次,查处违规经营场所30(家)次,批评教育业主32(人)次;对30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实施了限期整改。同时,开展了高考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的保障了高考期间的文化市场安全工作,进一步净化了我区的文化市场环境。
(四)广播电视工作持续向好。
在榆林市广播电视奖评选中,广播电视共有20件作品获奖,其中8件作品荣获一等奖,位居全市首位;《横山新闻》共播发160期2100件,《社会经纬》52期346件,新闻推送230期,自办节目新闻发稿量达1900条;横山广播电视台调频广播开办6档反映群众生活栏目《音乐心情》《聚焦精准扶贫》《党建之声》《社会经纬》《生活周周秀》《快乐城堡》共播发50期;电视栏目《秀逗生活》《对话》《文化广场》《百姓故事》《创建周刊》共播发20期;截止11月底,榆林市台发稿180多条,位居第4位,省台发稿 40条,中央台发稿 3条。电视差转台已完成全部转播设备进机房,已实现全天候转播十八套高清数字广播电视节目任务;地面微波覆盖工程顺利实施,偏僻山区的约6万群众可收听收看到地方节目;电影公司已完成4404场(次)公益电影放映任务;广电网络公司已发展全区数字电视用户达2万多户,“雪亮工程”规范化建设,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五)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波罗古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今年完成投资1250万元,现已完成配电房、监控系统布线及1至3号厕所主体建设工程;梁家大院保护修缮项目及波罗古堡展厅陈列布展工程(横山起义纪念馆)已基本完工;投资323万余元的《平凡的世界》场景修复工程即将竣工;投资1105万元的响水堡抢险加固工程和边墙壕至魏墙村段明长城保护维修工程已完成设计招标;投资199万元的贾大峁的仰韶文化遗址抢救保护工程已基本完工;党岔银州故城抢险加固工程已完成了规划设计。
(六)精准扶贫工作富有成效。
组建了文艺演出队伍,以“文化助力扶贫路 追赶超越奔小康”为主题,深入各镇(办事处)慰问演出30余场,激发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打造了波罗村、黑峁墩村等十多个文化示范村,引导广大贫困户积极投身于炖羊肉、磨豆腐等非遗项目,以点带面,促进了全区村级经济的繁荣发展。投资20余万元建成高镇铁路峁村和石窑沟办事处石窑沟村两个村的文化活动室和党建活动室。帮扶两个村27户59人顺利通过脱贫验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横山区文体广电局本级(机关) |
2 |
横山区文工团 |
3 |
横山区文化馆 |
4 |
横山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 |
5 |
横山区电影公司 |
6 |
横山区差转台 |
7 |
横山区电视台 |
8 |
横山区影剧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62人;实有人员227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20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5人,遗属16人,六十年代精简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收入4126.55万元,支出4126.55万元,较上年增长822.56万元上升25%,主要原因是调资所形成。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文广局决算总收入412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6.55万元。支出4106.55万元,比2017年决算(收入3303.99万元,支出3303.99万元)增加802.56万元,上升24%。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主要是调资增加。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计4106.55万元,按照功能分类划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06.54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划分:基本支出2188.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6.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7.43万元;项目支出1917.97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12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06.5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0元,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收入0元。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较2017年度的3303.99万元上升25%,主要为调资增加预算形成。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横山区文体广电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4106.55万元,均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基本支出218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34.2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4.35万元,项目支出1917.97万元。与2017年相比,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1864.06万元上升9%,主要为调资增加形成的,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211.33万元下降37%,主要是厉行节约所形成,项目支出较上年1228.6万元上升56%,主要为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变化项目增多形成。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1)人员经费支出2034.23万元,主要为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7.43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154.35万元,主要为维持部门正常运行而发生的 办公、水、电、物业管理等公用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20万元,支出20万元,用于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7.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比去年减少3.25万元,减少99%,全年公务接待共1批次4人次,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形成公务接待下降。公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去年增加2.32万元,增加50%,主要是本年度活动增多外出用车的成本增加。2018年全年无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年末保有量5辆。无出国出境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34.74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1.41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绩效未实行,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横山区文体广电局2018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74.07万元,较上年211.33万元下降0.65%,主要是补发人员交通补贴形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303.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支出182.4万元,服务类采购12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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