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23MB29680310/2019-0029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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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住建局2018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的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横山区委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横发[2010]年5号),设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1、职能调整
(1)划入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规划、审批和实施职能。
(2)新增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职能。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住宅和房地产业、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拟订本县的政策规定。
(2)编制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园林绿化等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和修订横山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城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对规划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4)负责县城建设。负责城市燃气、热力以及县城规划区绿化的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县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审查上报和监督保护工作。
(5)指导村镇建设。负责省、市、县级试点镇和示范村庄建设的指导工作。
(6)负责全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总体规划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三线”核准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县外建筑业企业的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设计企业、建筑制品企业的资质和从业资格;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设计审查;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征收与管理工作。
(8)贯彻实施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本级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建设工作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全区墙改基金的收缴工作;负责全区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及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建筑物或设施的强制拆除工作。
(11)负责对不按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宣传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门店和市场除外)、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行业管理及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15)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占用审批和占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16)负责对城市违章建筑查处(主要指无审批手续建筑、少批多建、批低建高等)的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全区房屋的权属管理和房屋的登记发证管理,依法确定房产权属。
(18)负责并指导全区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交换、经济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拆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9)负责全区勘察设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外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市场准入及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区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资质管理工作。
(20)负责全区测绘管理工作,制定全区测绘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区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测绘资质管理工作。
(2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物业管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
(22)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园林绿化企业、房产评估中介机构和房屋拆迁公司等资质的管理工作。
(23)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城市建设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并推广科技成果。
(24)指导全区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及省上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2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打造精品区城,建设宜居横山”为总目标,继续深入推进“一城”建设,积极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规范建设行业管理,加速提升区城综合承载能力,努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区城人居环境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目标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1、2018年的主要工作。
(一)规划编制与服务管理得到加强。一是积极配合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横山区控制详细性规划的报批工作。二是坚持阳光审批,规范管理,全年累计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份,建设道路工程51513.44米;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4份,总用地面积1320680.32 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份,总建筑面积1527965.07平方米。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2份,建筑面积360.36平方米,发证准确率100%。并对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均实行规划批前公示,将规划拟许可内容、意见反映途径和期限等内容向公众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告知,年批前公示2个。三是对许可批准的工程实行放线、验线、复线及专项验收等后续跟踪管理,使建设工程能按批准的坐标定位,严格按规划的指标建设,并从建筑的色彩、立面效果等方面,细化到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覆盖建设的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的减少了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后再行整改的损失,共计办理规划管理“三线”表6份,核发规划专项验收合格证5份。四是建立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制度,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受理建设项目档案预验收2个项目竣工备案。
(二)市政项目稳步推进。2018年市政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11500万元。一是芦河综合治理三期(5#橡胶板),完成3200万元,建成后城区新增加水面景观3万平米。二是省道204彩霞路项目完成投资4300万元,目前已投入使用。三是怀安桥主体及装饰工全部完工、累计完成投资600多万元。四是青灵山文化广场扩建工程及配套的公厕工程建成投入使用。五波罗游客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完成投资3000万元,六是杨市沟、古城路、一建司等五座公厕建成投入使用,完成投资200万元。七是小茆沟、长城路水毁续建工程完成投资约300万元。
(四)市政公用设施实现路通水畅灯明。一是及时维护各项市政设施安全有效运行。累计更换雨水篦子200多块、井盖200多块,新做污水检查井15个,清理下水道30余处,维修道路1800平方米、更换路牙石300米,同时对电信、移动、联通、电力、供水、天然气等检查井丢失或损坏的,及时通知业主单位进行更换并做好记录,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清理橡胶坝水藻、芦草约0.4万平方米,累计30多次清理橡胶坝漂浮物150袋。并对1#----4#橡胶坝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了城市配套设施功能,有效地提升了基础设施的使用。三是对城区水污染、黑臭水体和排污口进行整治专项行动。
(五)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一是加强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等行为严管严查,拆除违规设置的大型广告牌匾80块。查处违规宣传车辆20余次,商户促销宣传55多起。拆除非法设置的条幅布幔600多幅,没收街头散发宣传单3000多份,清理的破损陈旧春联3200多幅,门店橱窗宣传画报6400多张。督促整改破损陈旧门店招牌193块,新规划设置门店招牌40余块。组织开展占道经营的整治7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0多份、纠正违章850多次、取缔和处理店外经营380多次、流动经营470多次、乱设摊点150多处,暂扣违章占道经营物品621批次。二是推动城乡环卫精细化管理上台阶,一是出台实效管理管用的制度和办法,修订现有的《清扫保洁工人考核办法》、《公厕保洁工人考核办法》、《司机清运垃圾、洗扫道路考核办法》,推行城市管理人员徒步督查制度。二是提升了人工清扫保洁干净度。 卫生清洁大队从2018年4月至10月在环卫工人中开展“片区路段树标杆,人工清扫树典型”活动,实行“分区比赛,练就本领”的办法,设立“最坚守员工奖”、“最美环卫工人奖”、“清扫保洁能手奖”,通过6个片区比赛,让环卫工人扫出干劲,扫出精神;三是提升了机械化清扫水平。一年来,我们全面推行“一日三扫,同步作业”的办法,城区主干道人民路、河滨路、二街和高速公路连接线、郁林家园、长泽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6%以上,让机械清扫发挥更大威力;四是提升了夏季洒水降尘水平。2018年5月起在人民路、环城路、高速公路连接线我们实行“一日四洒、全天保湿”的洒水压尘机制,9月份,中央、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后,卫生清洁大队加大了降尘力度,对出入口邵家洼、张家洼实行一日两洒降尘办法,城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好转。
(六)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二是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组织地毯式质量安全执法检查3次,下达整改通知单10份,现场排除安全隐患39起,极大的规范了工程建设行为。三是2018年,共组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3次,常规检查10余次,涉及在建项目21个,涉及施工企业15家,建筑面积总计633561万平方米,下达整改通知单56份,收到整改回复56份,现场排除安全隐患39起。
2018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七)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一是严把房地产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规范房地产市场主体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运行,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二是发挥房地产信息联络机构信息共享优势,全面深入了解掌握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时信息,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三是及时传达了省市关于物业管理的新政策,启动建立物业企业黑名单制度。
(八)加强燃气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居民用气安全。组织开展安全检查3次,消除安全隐患1个,查扣液化气钢瓶58个,查处3处非法储存场所;登记燃烧器具经营门市11家,安装燃气灶台15户。结合“安全生产月”,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发放宣传单1000余张,宣传手册600余份,宣传礼品200多套。二是年初与2家天然气公司、2家液化气站、2座汽车加气站、13家安装维修企业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步夯实各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目标责任,确保实现全年度安全供气的目标任务。
(九)招投标管理高效规范。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诚信体系制度建设,建立了诚信档案库,设立专用办公室存放资料,对历年来检查的项目资料进行了分类造册,按照“一单位一台账”的要求建立了相关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二是对横山区域的工程项目进行多次临时检查和一次联合大检查。在临时现场检查中,对存在问题轻微的单位进行了批评指正,要求立行立改。对存在问题较重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临时检查共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9份,现场整改9项。在11月份开展的年终联合大检查中,各组人员通过认真翻阅各单位、企业招投标资料,查找问题,最终选出一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汇报区政府进行表彰奖励。三是严格投标报名准入制度。经过几年来的不断摸索经营,不良行为信息库建设日趋完善,对于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整改情况良好的给予消除其不良行为记录;对于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打入诚信黑名单给予全区通报并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投标。通过这些举措,有效的规范了建设领域的各方主体,进促使招投标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显著。一是我区按照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于今年8月份印发了《榆林市横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横办发【2018】14号),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工部、发改局、国土分局、水务局、交通局、电力局、环保分局、住建局、林业局、卫生局、文明办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榆林市横山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工作。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实施细则,结合横山区实际,我们共计划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村63个(含2016年和2017年已创建的6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并已全面启动,截止本月累计完成投资近2000万元。同时委托榆林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全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接近尾声,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三是我区人居环境完成了全区80%的村庄生活垃圾达到有效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达到90%,农村林木覆盖率达到20%。同时召开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启动动员会,按照市人居环境领导小组确定的我区63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及具体要求,为了更高效完成整治任务,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长助理任组长、住建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以城乡垃圾处理、卫生保洁为重点,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级,清除省道沿线、乡村公路沿线、河道沿线、村庄巷道内各类垃圾杂物,消灭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修整坍塌房屋,使乡村主街道、背街小巷整洁通畅。建立村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设施和人员,制定完善的保洁制度,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乡村环卫保洁常态化。2018年人居环境整治村,年底全部建成垃圾集中收集点,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同时在每个镇打造一到两个不等的人居环境整治样板村,作为所在镇人居环境整治的标杆,使得推进整治工作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十一)人防工作进一步加强,2018年做了如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市人防办的工作,2次参加市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并抽调2人配合参加“秦防-2018综合防护演练”,圆满完成了演练任务;二是加强人防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对全区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工程要求按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对于条件不成熟不能修建人防地下室的项目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2018年共收取2个项目易地建设费7784232元;三是加强人防通讯指挥建设,积极与编办协调,落实了人防通讯指挥车的编制问题,现在人防通讯指挥车已由市办配备完成;四是加强人防电台管理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每周一到周四按时与市人防办通话,保持电台联络畅通;五是加大人防宣传力度,与教育局沟通协调,向城区几所小学发放了300多本人防知识宣传画册,提高了孩子们的人防意识。
2、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均有新的突破,市政工程按计划推进,房地产市场渐趋理性,全系统创业干事的氛围更加浓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上级部门的经常指导的结果,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工作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从严从实”工作要求的认识,增强了克服困难,促进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深深体会到:干好事,创成业必须有一支坚强有力,团结奋斗的领导集体;必须具有正视现实迎接挑战的决心和信心;必须积极主动协调上级及同级各部门支持;必须充分发挥全系统的智慧和力量。这些体会,既是我们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原因,也是我们今后必须坚持的经验。在肯定成绩面前,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资金压力巨大,推进工程的要求与资金保障滞后矛盾越来越突出;二是区城区域功能划分还不够明确合理;三是市政基础建设的标准还不够高,各类工程管线产权单位各行其道,就易避难,城市地下空间不能有效控制;四是一些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和矛盾纠正的难度与工作量还很大,特别是旧城改造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推进速度比较慢;五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主动支持和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格局尚未全面形成,管理意识、法制观念仍较为淡薄。
对照目标任务,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一些工作还未达到预期效果,今后我们将统筹谋划,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努力开拓住房和城乡建设新局面。
三、单位的决算单位构成:单位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2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0个。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单位 |
2 |
市政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3 |
城建监察大队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4 |
市容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5 |
西南城建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6 |
质安站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7 |
住保中心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8 |
园林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9 |
路灯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0 |
设计室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1 |
招标办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2 |
房产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3 |
燃气办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94人;实有人员241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22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及遗属补助人员4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297.27万元,收入决算数总计为12297.27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增加270%,原因是2018年新调入人员75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支出增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②本年支出决算总计为12297.27万元,较上年增加270%,原因是2018年新调入人员75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12297.2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12297.27万元,其中: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②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③城乡社区支出6200.81万元;④住房保障支出6096.4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2297.27万元,较上年增加270%,原因是2018年新调入人员75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决算收入总计12297.27万元。
②2017年本部门支出合计12297.27万元,其中: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原因为医保缴存口径调整;②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为统计口径调整;④城乡社区支出6200.81万元,较上年增加242%,原因人员增加及正常调资;⑤住房保障支出6096.46万元,较上年增加304%,原因为区政府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支出增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决算支出总计12297.2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1229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33万元,较上年增加8.2%,原因为业务范围调整,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0338.94万元,较上年增加585%,原因为区政府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支出增加,同时本年度项目建设资金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2297.27万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1584.49万元,较上年增加29%,人员增加及正常调资;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75万元,较上年减少12%,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从2018年9月份开始转入区养老经办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10.1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0.13万元,较上年增加20%,原因是人员增加新成立一个事业单位燃气办。.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不包含政府性基金,所以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空白。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共计46.34万元,较2017年增加4.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31辆,其中:小型车24辆,特殊重型作业车7辆;,公务车运行费42.26万元,较上年增加1.3%,原因为危房改造及精准扶贫工作下乡频繁,公务接待费为0.61万元,较上年增加61%,原因是省市领导检查危房改造及对口业务工作频繁。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1.95万元,原因增加城市建设管理及农村危房改造培训业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1.52万元,较上年增加152%,原因是2018年度召开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燃气培训会。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横山区住建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拔款12297.27万元,全部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即部门的公用经费支出共计210.1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0%,原因是人员增加新成立一个事业单位燃气办
其中:办公费32.66万元,印刷费13.99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71万元,电费7.55万元,邮电费8.86万元,取暖费15.3万元,差旅费5.81万元,物业管理费2.54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会议费1.52万元,租赁费18.72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培训费1.95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26万元,其他交通费16.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均为0万以下;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债务资金、专项业务经费等。、、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附件: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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