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3016086910G/2019-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信访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1 11:22:3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横山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榆林市横山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9-10-22
来源: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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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组织拟订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和规定,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研究推动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镇、办事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查指导区各镇、办事处、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馈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3、督促检查中、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信访问题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区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4、负责办理市信访联席办转送、交办横山区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处置来区、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非正常访;负责安排涉访乡镇和部门接访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6、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7、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8、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单位提出给予责任追究的建议。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和结对帮扶工作。

(二)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疏导以及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等工作,使群众来信来访重复率控制在50%以内。

(三)持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努力构建信访工作新常态。

(四)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

(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重点人员及重点信访事项落实情况。

(六)联合公安部门对非访人员依法打击和问责。

(七)指导、督查各镇、办事处、各部门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横山区信访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4人、工勤2人、其他人员1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收入总计339.40万元,比上年减少81.77万元,减少19.41%,主要原因是调离两位工作人员,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的也减少;为了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今年来我单位尽力压缩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全部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2018年支出总计339.40万元,比上年减少81.77万元,减少19.41%,主要原因是调离两位工作人员,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的也减少;为了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今年来我单位尽力压缩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339.40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减少81.77万元,减少19.14%,主要原因是调离两位工作人员,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的也减少;为了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今年来我单位尽力压缩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339.40万元,比上年减少81.77万元,减少19.14%,主要原因是调离两位工作人员,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的也减少;为了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今年来我单位尽力压缩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其中:

基本支出204.5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4万元,减少8.7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54万元,比上年减少6.93万元,减少4.46%,主要原因是调离两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相应的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56.01万元,比上年减少12.61万元,减少18.38%,主要原因是为了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今年来我单位尽力压缩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项目支出134.85万元,比上年减少62.22万元,减少31.57%,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95万元,比上年增加19.87万元,增长29.62%,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上访人员协调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7.91万元,比上年减少82.09万元,减少63.15%,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信访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赴京、赴省值班经费以及十九大期间维稳工作经费)。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收入总计339.40万元,比上年减少81.77万元,减少19.41%,主要原因是调离两位工作人员,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的也减少;为了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今年来我单位尽力压缩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2)2018年支出总计339.4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4.5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4万元,减少8.7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54万元,比上年减少6.93万元,减少4.46%,主要原因是调离两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相应的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56.01万元,比上年减少12.61万元,减少18.38%,主要原因是为了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今年来我单位尽力压缩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2、项目支出134.85万元,比上年减少62.22万元,减少31.57%,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95万元,比上年增加19.87万元,增长29.62%,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上访人员协调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7.91万元,比上年减少82.09万元,减少63.15%,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信访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赴京、赴省值班经费以及十九大期间维稳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134.8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54万元,公用经费56.0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0.40万元,比上年减少0.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尽力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共接待10批次,累计接待40人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为0.3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随着信访业务的网络化,安排了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18年没有安排大型的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部门绩效管理暂时未管理,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如下:办公费4.38万元,印刷费1.86万元,邮电费1.54万元,水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差旅费28.32万元,维修费0.21万元,其他交通费18.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共计支出56.01万元,比上年减少12.61万元,减少18.38%,主要原因是调离两位工作人员,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的也减少;为了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今年来我单位尽力压缩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8年信访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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