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13 13:14 来源: 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以“执法+普法”的模式,引导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现公布以下典型案例。

一、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榆林市横山区社会福利院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案

2023年8月7日,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榆林市横山区社会福利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横山区大古界敬老院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案

2023年8月4日,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横山区大古界敬老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横山区城区敬老院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案

2023年8月7日,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横山区敬老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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