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旋水湾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16:23 来源: 横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6号)文件精神,以及区政府《榆林市横山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关于我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旋水湾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水库概况

旋水湾水库位于榆林市横山区石湾镇旋水湾村,所在河流旋水湾沟为大理河的一级支流。1974年由石湾镇旋水湾村群众自发兴建的。是一座具有拦泥、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和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后水库总库容165.25万m³,已淤库容66.83万m³,有效库容为98.42万m³,。枢纽工程由大坝、放水卧管、输水洞、明渠、分水闸和陡坡等建筑物组成。大坝为水坠均质土坝,坝高21m,坝顶长130m,坝顶宽4m,坝顶高程1108.7m。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1107.02m。。

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包括枢纽大坝、溢洪道、输水道等建(构)筑物周围的管理范围,从坝脚线向上游50m,从坝脚线向下游100m ,从坝端向外20m。

库区管理范围为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区域。

(二)保护范围

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工程区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0m,库区为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管理范围线以外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区域。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详见详见旋水湾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公示图。

三、有关规定

在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从事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旋水湾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公示图

旋水湾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公示图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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