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6号)文件精神,以及区政府《榆林市横山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关于我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杏条梁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水库概况
杏条梁水库位于沙坪沟上游横山镇杏条梁村(109°20'51.031"E,37°56'2.27"N),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0km2, 1974年5月由当时的横山镇杏条梁村组织群众兴建,于 1976年10月竣工,先后经过多次的除险加固工程,是一座以防沙防洪为主兼顾农业灌溉、水产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Ⅰ)型水库,大坝、泄洪渠及放水洞等主要建筑物按Ⅳ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按Ⅴ级建筑物。
2018年杏条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总库容为273万m3,坝顶高程1030.3m、设计洪水位1127.7m,校核洪水位1128.23m,设计正常蓄水位1119.6m。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
大坝为水力充填均质土坝,最大坝高37m,坝顶高程1030.3m,坝顶长128m,坝顶宽5.0m,
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包括枢纽大坝、溢洪道、输水道等建(构)筑物周围的管理范围,从坝脚线向上游50m,从坝脚线向下游100m ,从坝端向外50m。
库区管理范围为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区域。
(二)保护范围
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工程区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0m,库区为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管理范围线以外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区域。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详见详见杏条梁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公示图。
三、有关规定
在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从事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杏条梁水库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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