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陕民办发〔2021〕18号)和榆林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榆政民发〔2021〕24号)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自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遵守防疫行为规范,坚持公共场合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扫码测温,保持安全距离。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活动,分时段错峰出行,做到即扫即走,减少停留时间。
二、各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采取提前预约、错时错峰、限定人数、设定时限等措施,科学管控分流,疏导祭扫人员,防范疫情风险。组织开展代理祭扫、“无烟祭扫”、“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简约文明的服务,以更好地满足亲属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需求。
三、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非实地祭扫,采取网络祭扫、远程视频、网上时空信箱、家庭追思、重温家训等方式缅怀逝者,将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节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风相结合,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四、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属地管理,夯实安全责任,严格管控火源,严禁在山头、林地、坟墓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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